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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0:01来源:天门市供销社

天门市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天门市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人民大道西8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223530;联系人:易玲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撰写、初审、审核、发布等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了分工落实制度。

2020年,我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概况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公文、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业务工作等信息全面公开。

截至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公文3篇,2篇为《市供销社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1篇为《天门市供销社推进“四个创新”方案》,确保了及时公开。

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6篇,其中部门文件5篇(含公文3篇)、信息公开指南1篇、机构职能1篇、领导信息2篇、规划总结3篇、工作动态32篇、财政信息2篇。

2020年,市供销社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投诉。2020年,我社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我社多篇工作信息在《中华合作时报》、《农村新报》、《天门日报》等报刊上刊发。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供销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2021年,我社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四是针对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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