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9247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名称
天门市经信局对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天经信函字〔2023〕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天门市经信局对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19 16:43 来源:市经信局

汪文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应急药品储备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是国家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成立了以市经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医保局为责任单位的物资保障专班,由市经信局分管领导担任牵头领导。专班主要负责调度我市医疗物资的供需、采购、储备和调配等,准确掌握医疗物资保障情况,协调解决保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物流畅通;推动发热门诊设置、亚定点医院改造及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准备,督促加快重症医学床位改造建设,保障救治资源供需平衡:加强市场供应监测分析,依法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搭配销售等市场领域违法乱象,保证药物及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承办市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

按照省指挥部2020年《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鄂防指办发〔2020〕100号)、《关于制定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以及2022年《关于加强冬春季及应对新冠病毒奥密克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2〕12号)、《关于加强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物资储备与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我局协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制定了《天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方案》,《天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天门市应急保障物资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确定了重要医疗储备物资的种类和标准,强化了应急物资的持续供应保障,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承储企业的职能职责。

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按照市卫健委制定的物资清单,按照30天满负荷运转所需,目前我市储备物资主要包括防护用品、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设备及消杀用品、重点救治药品等四大类48小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确定了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和湖北卓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个储备点,并签订相关储备合同,其中依托人福的医药物流仓库分专区储备了外科口罩、手套、面罩、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药品等大部分重要医疗物资,利用卓尔的产能对防护服、隔离衣等物资进行储备。各储备点对物资严格进行分区、分类储备,并按照医用防护物资半年轮换一次的要求科学利用库存物资。确保我市发生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物资储备到位,保障有力。

下一步,我局将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物资保供工作整体分工,不断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

                                  20239月19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