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7.参与拟订全市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监督和指导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制定农村公路规划,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8.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通部门所属二级单位14个,包括: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天门市航道养护中心、天门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天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天门市物流发展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一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三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四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五分局、天门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天门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天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交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6家二级单位共7家单位。
因本部门有7个单位不属于财政一般预算单位(五个分局、农村公路管理处及养护中心),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的共7家单位,分别是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天门市航道养护中心、天门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天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天门市物流发展局、天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三、人员构成
纳入交通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共7家,编制人数共58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58人。在职实有人数422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400人。
离退休人员388,其中:离休1人,退休387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汇总)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预算收入总额8539.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57万元,增长1.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3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志愿兵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预算支出总额8539.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57万元,增长1.14%。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434.14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60.88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644.12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75万元,占本年支出4.33%;医疗卫生支出165.033万元,占本年支出1.93%;交通运输支出7712.56万元,占本年支出90.32%,住房保障支出291.8万元,占本年支出3.42%。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志愿兵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460.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81万元,增加7.92%。其中:办公费76.75万元、印刷费11.05万元、水费4.74万元、电费18.96万元、邮电费23.7万元、物业管理费2.1万元、差旅费47.4万元、维修费7.11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4.54万元、工会经费2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其中: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运行经费48.92元,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19.47万元,天门市航道养护中心运行经费82.56万元,天门市物流发展局20.21万元,天门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运行经费12.46万元,天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运行经费3.66万元,天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73.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8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了3.61%,其中:公务接待费4.54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了3.82%。本年预算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了公务运行维护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交通局(汇总)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交通局(汇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69033.94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2660平方米,价值101.02万元,房屋19245.86平方米,价值1174.21万元,一般公务用车23辆,价值353.7万元,设备414台(套),价值799.03万元,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交通基础设施(公路)4716.41公里,价值366468.62万元。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806.76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0平方米,房屋27084.76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4辆,养护工具车14辆,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
天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06.02万元,净值17.87万元。主要资产为:工程应急保障用车2辆。
天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235.82万元,主要资产为:房屋2878.4平方米,价值807.85万元,构筑物11.57万元,设备1105.81万元,一般公务用车20辆,价值259.03万元,家具用具51.56万元;无形资产3.15万元;无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天门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98万元,主要资产为:应急保障用车1辆。
天门市航道养护中心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430.18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3996平方米,房屋5393.7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3辆,工具车1辆。单位价值 1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9台。
天门市物流发展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500.30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9906.25平方米,房屋4717.08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 2辆,单位没有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一)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1981万
项目理由 :1.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发[2007]61号)精神,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建立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2.为满足本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望,提高本市人民生活幸福感,对我市农村公路进行路网改善、危桥改造、对已建农村公路进行日常性管护和预防性养护,保持公路畅洁绿美和良好通行能力,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项目内容:对本市农村公路重要路段路网进行改善,对已建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巡查除障、路面维修养护,对本市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补贴经费488万
项目理由:根据《天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管理办法》第五条第5款。优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和运营安全,改善天门城区居民的出行条件,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我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监管刷卡数据采集,每季度向市财政部门申报审核后据实结算。
(三)项目前期经费500万
项目理由:为加快本市路网建设,根据市领导签批意见,解决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内容:对我市公路进行路网改善,发展我市经济,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四)公交营运收入补贴1200万
项目理由:根据《天门市公共交通改造升级项目协议书》第十一条第4款,按1200万元/年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用于优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和运营安全,改善城区居民的出行条件,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项目内容:优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和运营安全,改善城区居民的出行条件,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五)现役、退役军人乘车补贴12万
项目理由:为贯彻落实现役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财政每年补贴公交企业12万元。
项目内容:保障现役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权益,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六)志愿兵困难生活补助21.12万
项目理由:根据市政府领导签批意见,从2025年起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计算志愿兵困难生活补助(8人)共计21.12万元,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项目内容:保障困难志愿兵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七)基本经费缺口(取消收费)150万
1.项目基本情况。按照鄂财综发[2015]39号《省财政厅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5年10年1日起,我市港航海事部门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全部暂停或取消征收。同时,《通知》中明确要求“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统筹安排”,省财政2016年安排了市县财力性补助资金,其中包含本次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水路交通规费的替代性资金。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29号精神已有明确意见,明确了“港航海事局取消的规费和政策性减收,由市财政核实后予以保障。”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此项目资金由交通运输局统一管理并监督使用。
3.项目绩效情况。保障天门水运事业持续发展和行业稳定;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经费292万元
项目理由:为解决天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2025年度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公用经费,为促进天门公路建设事业持续发展和行业稳定,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天门市人民政府收文经费【2023】0991号批示、交通局来文天交通文【2023】117号文《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解决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办公及人员经费的请示》,按照交通领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按照2025年度实际情况为基数测算)292万元实行年度包干预算,并纳入2026年及以后年度预算。
项目内容:自收自支人员(17人)人员经费262万元,公用经费30万元,共计基本支出经费为292万元。
附表:项目申报表
一、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1981万项目申报表

二、老年卡爱心卡乘车补贴经费488万项目申报表

三、项目前期经费500万项目申报表

四、公交运营收入补贴1200万元项目申报表

五、现役、退役军人乘车补贴12万项目申报表

六、志愿兵困难生活补助21.12万项目申报表

七、基本经费缺口(取消收费)150万项目申报表

八、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经费292万元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表

本表为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本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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