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7、参与拟订全市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监督和指导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制定农村公路规划,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8、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内设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科、运输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科、党建科、保卫科。本单位2025年行政在编在岗职工22人,事业在编在岗1人,退休27人,事业离休1人,共计5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交通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
三、人员构成
本单位2025年行政在编在岗职工22人,事业在编在岗1人,离退休28人,共计51人。
本单位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事业离休1人,退休27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总额4663.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21.46万元,增长21.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6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前期经费及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总额4663.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21.46万元,增长21.38%。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414.1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9.02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200.2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4万元,占本年支出0.77%;医疗卫生支出26.42万元,占本年支出0.57%;交通运输支出4568.34万元,占本年支出97.96%,住房保障支出32.52万元,占本年支出0.7%。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前期支出及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49.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3.66%。其中:办公费5.75万元、印刷费1.15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1.84万元、邮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0.69万元、差旅费4.6万元、维修费0.69万元、会议费1.15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8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02万元,下降0.5%,其中:公务接待费0.46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17%,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交通局(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交通局(本级)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68921.89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2660平方米,价值101.02万元,房屋19245.86平方米,价值1174.21万元,一般公务用车23辆,价值353.7万元,设备406台(套),价值742.73万元,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交通基本设施(公路)4716.41公里,价值366468.6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一)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1981万
项目理由 :1、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发[2007]61号)精神,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建立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2、为满足本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望,提高本市人民生活幸福感,对我市农村公路进行路网改善、危桥改造、对已建农村公路进行日常性管护和预防性养护,保持公路畅洁绿美和良好通行能力,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项目内容:对本市农村公路重要路段路网进行改善,对已建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巡查除障、路面维修养护,对本市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补贴经费488万
项目理由:根据《天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管理办法》第五条第5款。优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和运营安全,改善天门城区居民的出行条件,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我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监管刷卡数据采集,每季度向市财政部门申报审核后据实结算。
(三)项目前期经费500万
项目理由:为加快本市路网建设,根据市领导签批意见,解决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内容:对我市公路进行路网改善,发展我市经济,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四)公交营运收入补贴1200万
项目理由:根据《天门市公共交通改造升级项目协议书》第十一条第4款,按1200万元/年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用于优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和运营安全,改善城区居民的出行条件,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项目内容:优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和运营安全,改善城区居民的出行条件,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五)现役、退役军人乘车补贴12万
项目理由:为贯彻落实现役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财政每年补贴公交企业12万元。
项目内容:保障现役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权益,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六)志愿兵困难生活补助19.2万
项目理由:根据市政府领导签批意见,从2022年起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计算志愿兵困难生活补助(8人)共计19.2万元,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项目内容:保障困难志愿兵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附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申报表
1.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1981万项目申报表
2.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补贴经费488万项目申报表
3.项目前期经费500万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表为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本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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