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13738
分类
公路;水运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名称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09 15:23 来源: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深化完善安全体系,严守红线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局党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抓住改革契机,理顺监管职责,优化监管机制,完善监管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工作责任规范,明确和理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机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执法机制。

    3.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

    二、扎实开展交通运输三年专项行动

    4.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全力推进整治任务,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聚焦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堵点,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加大专项治理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会商研判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5.道路运输领域。深入推进“汽车客运站、旅游客运、危货运输”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大重点营运车辆的抽查、检查、管控力度,巩固和完善闭环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比对通报曝光力度,会同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

    6.公路运营领域。深入开展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深化公路隧道提质升级、桥梁安全防护、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加强独柱墩桥梁、急弯陡坡、“公跨铁”立交桥等重点部位安全防护和改造提升,不断提升全市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7.水路运输领域。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严肃整治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重点整治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不落实等情况。加强水路运输资质管理,加强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强化船舶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恶劣条件下客运船舶禁限航管理,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严惩违法违规船舶。

    8.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领域。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理及防灾减灾措施。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规范编制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足额投入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完善预警预控监测措施。

    9.危险货物运输领域。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管理,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加强危险货物水路运输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航运公司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等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

    10.城市公交。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出租汽车企业运营安全管理。

    11.行业消防安全领域。按照法定职责指导车站码头、交通运输车(船)、客货运输站场、施工驻地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12.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对照42项重大风险清单,全面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严格重大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进重大风险有效管控。

    13.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全面普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路段航段抗灾能力,全面获取我市公路水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和主要致灾信息,科学评估当前全市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4.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严格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安委办综合检查、行业监管部门专项检查、第三方机构平台抽查,全力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考核评价,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问责追责、尽职免责机制,对疏于监管、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

    15.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一患一档”台账,实行量化式管理和销号式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清单、督办清单,推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减增量、去存量”。市交通运输局挂牌督办1个市级重大安全隐患,局直各单位挂牌督办2个本行业(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强化隐患督办整改销号程序。

    16.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技术分析和“回头看”工作。开展典型事故深度分析,深刻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和技术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加强事故原因分析,以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典型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措施逐条评估,严格闭环整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安全体系建设

    17.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生产专家库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基层一线监管和队伍专业化知识培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

    18.强化专委会作用。督促市交通工程建设专委会、市道路运输安全专委会和市水上交通安全专委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强化专委会功能作用,每年组织开展至少2次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19.推进培训教育。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突出水陆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强化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

    20.弘扬安全文化。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双基”管理,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大力推动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建设,广泛组织社会各方参与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1.加强监管应急装备设施建设。在省厅和各业务局的支持下,加快推进水路交通安全新基建建设,完善CCTV、AIS、北斗等信息化监控系统。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新型海事趸船和执法艇建设。

    22.持续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密重大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加大专家咨询服务保障力度,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演练开展后评估工作,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3.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畅通。统筹推进安全应急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前部署做好春运、两会、五一、汛期、国庆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应急准备。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抓实抓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交通运输特点和实际,及时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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