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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5315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11 09:25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把安全发展贯穿到交通运输各领域和全过程,筑牢交通运输平安天门建设屏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一、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平安建设

1.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的要求,统筹推进新时代反间谍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坊间保密培训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坚决保护国家密码安全。坚决维护交通系统意识形态安全,加强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局党建科、局安全科、局运法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2.确保交通运输经济安全。维护交通运输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妥善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邻避”问题。依照职责参与加快推进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构建重要运输通道安全风险预警防范体系。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投融资改革。(局安全科、局建设科、局运法科、局财务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3.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安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行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履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范工程。继续深化平安公路、平安站所、平安码头(渡口)、平安航道、平安船舶、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局安全科、局运法科、局建设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4.开展1期平安建设试点工作。试点采取“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领导包点、逐级推荐、分期验收”的方法进行。局直各单位于2021年全部开展试点工作,以一年为期。第1期平安建设试点拟在平安公路、平安站所、平安码头(渡口)、平安航道、平安船舶、平安工地中实施。局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试点方案。局党组成员实行包保试点联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细化措施,在期限内开展申报、实施工作。由局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局运法科、局安全科、局建设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5.继续加强平安建设联系点工作。按照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委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联系点三年规划,督导与帮扶联系点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二、积极营造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发展环境

1.依法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内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重点领域矛盾化解攻坚,采取措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诉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维护良好信访秩序。积极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局运法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2.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稳定发展。健全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指导网约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平台等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维稳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动态监测,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理出租汽车和货运行业各类矛盾纠纷以及串联罢运、网络超载、集体上访等风险隐患。(局运法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3.密切关注改革过程不稳定因素。平稳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密切关注和有效化解改革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隐患。(局政工、局办公室,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4.加强从业群体身心关怀。关心关爱从业人员群体,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督查交通运输单位、企业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有针对性开展疏导、帮助、教育,为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氛围。(局运法科、局工会、局办公室,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三、不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

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制定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落实“三书一函”,配合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强制交易、欺行霸市的组织者、牵头者,适时总结深化巩固经验做法,形成行业治理联动工作格局。(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2.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重点整治非法违法开展道路运输经营、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等乱象。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常态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持续整治出租车司机不打表、故意绕道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3.持续规范公路治超执法。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四类企业”和“四类站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持续开展“百吨王”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治超执法明查暗访活动,加大对“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依法规范“一超四罚”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超和科技治超工作质效。(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4.切实提升水运领域治理成效。严厉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压力打击运输来历不明砂石的船舶和装卸来历不明砂石的码头,推进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5.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持续关注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责任分担不合理,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等印发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针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等乱象,有效开展整治行动。(局建设科、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6.营造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持续深化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监管、公平竞争审查。(局运法科、局建设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7.推进交通运输智能治理。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治超联网、道路运输危货安全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推动长大公路桥梁监控监测试点。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提高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能力。推进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提高态势感知、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局建设科、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四、夯实公路水运反恐防范基础

1.提升反恐怖防范意识和能力水平。落实《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分类分级办法》,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反恐怖普法宣传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反恐怖防范意识和能力水平。(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推动长途客运、重要交通枢纽和站场码头(渡口)企业,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安检和人员密集场所物防要求,加大对滚装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夹带危险品上船行为的处罚力度。(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3.强化公路水运重点目标安保。按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通航建筑物、公路桥梁等重点目标防范恐怖袭击工作,加强特殊(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监控。(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4.强化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电子运单制度,落实零担货物托运人实名登记、货物安全验视、物品信息登记等制度。(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5.做好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安保工作。做好重点时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反恐怖防范工作和网络安保工作,加强网络攻击监测及态势感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保障重点保卫目标的安全稳定运行。(局运法科、局办公室、局安全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五、创新交通运输平安建设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发挥交通运输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各专项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实行每季度专项组季报告、每半年述职调度会、突出问题适时督导、年度考核评分等工作机制。专项组组长单位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完善议事协作机制,系统谋划工作重点、落实举措和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专项组工作推进会,抓好重大风险隐患的预测预警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2021年平安建设职能项目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清单,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平安建设工作。(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2.强化业务融合。将平安建设工作措施要求有机融入业务管理,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到本单位标准、规范和日常督导调研范围,切实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局运法科,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3.强化宣传引导。鼓励交通运输各领域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平安创建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典型经验,同步做好每月“平安之星”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积极弘扬平安建设时代正能量,唱响时代主旋律。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平安建设良好氛围。(局运法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直单位按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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