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廖萌、程勇、颜锦时、杨吉、张诗、胡杨涛、郑书雄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渔薪镇杨场渡口修建杨场大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很好!按照《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杨场村需要新建的跨天门河桥梁责任主体为渔薪镇。因该桥不在省、市新建项目计划内,我局暂无资金渠道。建议渔薪镇做好项目立项、工可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对两岸接线做好规划控制,我局将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积极支持桥梁建设。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