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347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名称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30 10:00 来源: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伍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天仙公路多祥镇段增设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路灯一般属于市政设施,不属于公路配套设施。G240天门至岳口段和S213李场至天门段路灯均由市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安装完成。下阶段,我局将加大天仙公路重要交叉路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公路沿线设施完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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