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26772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计划 |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门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精神,结合我局交通运输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经研究决定,特制定2021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计划:
1. 对规范货运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监管对象:全市普货运输企业、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者
检查范围:对道路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监管、对违法超限运输源头治理的监管
管理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2. 对规范出租车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监管对象:全市出租车公司及驾驶员
检查范围: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监管 管理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3. 对规范公交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监管对象:全市公交车企业
检查范围: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监管
管理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4.对规范客运站、客运班线车辆服务质量的监管
监管对象:全市客运站、客运班线车辆经营机构
检查范围:对道路旅客运输的监管
管理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5.对规范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监管对象:全市水路运输企业
检查范围:对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保持的监管、对普通货船运输和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行为的监管
管理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6. 对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监管
监管对象:全市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业务活动的单位
检查范围: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从事施工活动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各项监管
管理部门: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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