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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665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天交发〔2018〕52号
标 题: 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08:56
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交办安监〔2018〕100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交通运输《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8日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
  当前,我市交通运输正处于水陆运输关键期和建设施工的高峰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巨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扎实推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局安委会决定自 2018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系统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的安全隐患。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一无一降”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防范安全风险。
  1. 摸清风险底数。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和程序,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
  2. 确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稳定在可控范围内。
  3. 突出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一是突出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装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准入和涉及消防安全法定条件行政审批的源头关;二是突出400 公里以上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船技术状态,以及车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三是突出洪涝、大风大雾、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和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是突出非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市场无序竞争等行为。
  (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 开展隐患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式、程序等要求,企业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清单。
  5. 强化隐患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做到隐患清零。
  6. 严格重大隐患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报备销号要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应依法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增强安全管理责任。
  7.企生要切实承担“百日行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亲自组织制定“百日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保证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人、财、物投入;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基层一线落实“百日行动”措施;一线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百日行动”措施和岗位职责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8.重点工程要树立行业标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担当、先行一步、抓深一层,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改革创新,应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手段,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9.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保持工作不乱、干劲不减,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四)科学建立管理机制。
  10.建立安全责任机制。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要求,建立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和履职行为规范,强化履职尽责,严格失职追责,推进尽职免责,激励行业管理部门和人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11. 建立扁平化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和“互联网+安全”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基本建立全覆盖、跨层级、直达末端的扁平化安全生产工作网络,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执行力。
  12. 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在党组织会议和行政业务会议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要点)中设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和安全基础建设投入保障机制。
  13.建立科技支撑机制。建立多层次的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专家团队,提供行业重大政策咨询和专业技术支撑。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开展的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机制,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动“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
  (五)狠抓工作落地生根。
  14. 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企业、落到岗位。
  15.加强监督检查执法。要对下一级管理机构开展“百日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跟踪督办。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两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企生实行全覆盖,联合公安、应急管理、旅游等部门,对“百日行动”期间仍然非法违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企生和个人依法严厉上限处罚。
  16.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一是以整治超速、疲劳驾驶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治理;二是以整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砂石运输、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专项治理;三是以整治超限超载、干线公路灾害为重点,开展公路通畅专项治理;四是以整治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为重点开展港口生产安全专项治理;五是以整治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为重点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专项治理。
  17.强化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加强对“小长假”、重大政治活动、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稳定。
  18. 各单位要对十八大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19.加强考核问责。加强“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行动开展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局安办主任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工作。局直各单位和局办公室、安全科、运法科、建设科等科室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推进。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一组织,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要开展“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主题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进车船、进场站活动,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法规、知识和意识教育,大力营造开展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百日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在开展的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要加强行业内部各单位之间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四)严格督办考核。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局直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检查。本次行动的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和成果将作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客。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行动方案和行动总结分别于8月17日、11月20日前报局安全科;行动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和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清单汇总在每周四列入《安全监管周报》上报局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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