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66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天交发〔2019〕45号
标 题: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1 16:01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做好“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全省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局安委会决定从现在起,在全范围内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现将《全市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6日

全市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做好“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1月20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通过深入开展“百日行动,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完成“一无一降”目标任务,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成功举办世界军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顺利推进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全科,副局长王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百日行动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督导督办工作

     长: 

  副组长:周亚辉   刚 万  钟 孙文红 刘百吴华东 胡勇钢        

     员:朱良才 王文峰 刘文红 彭定谦 鲁 斌 李朝阳 李家富 肖圣军 邓德武 孔胜利 高军民 赵永红

  蔡文华 胡 斌 沈 斌  陈胜龙 童荆州 刘雄波 金业胜

  三、主要任务

  1.深入推进防范化解公路重大风险工作。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公路安全风险台帐,制订并落实公路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订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包保责任制,对存在重大风险短时不能消除的,应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2.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公路涵洞提质升级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危桥、隐患路段改造。国省干线和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l00%加强桥防灾监测、安全监测及防护系统建设,大对各类公路特别是公路交通枢纽、长陡下坡和危险路段的巡查管养力度,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公路地质灾害整治。

  3.继续推进公路安防“455工程建设。完善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整治视距不良路口,加强路弯道视线诱导标志设置。国、县、乡干线穿越人口较为密集、交通事故较为多发的城镇,要按照组织渠化、安防设施、照明设施等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改造。规范干支公路接入口管理,加强公路与路侧厂区、庭院、住宅之间隔离带建设。加强公路桥梁防护设施、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防撞护栏建设。

  4.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及管控措施》《 防范化解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风险包保工作方案》,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推进重大风险包保工作全覆盖,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更新重大风险台账,逐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动态销号机制。

  5.狠抓桥梁、高边坡、临边临水交叉作业等重点部位的施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桥梁墩柱、盖梁等高处施工作业平台临边防护,做好高防坠措施;要在通航水域内的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对上下游来船的疏导,加大对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

  6.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大型模板、门吊及塔吊、施工电梯、支架及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安装、拆除,在进场前要组织多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强化对塔吊、龙门吊、架桥机以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的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基础牢固及排水、防风、防撞措施落实到位;准备退场的大型设施设备应及时拆除,未拆除或长期停用的应设置防风、防倾覆措施。

  7.运用企业监控平台、运管应急服务平台、第三方监测平台以及智能视频报警监控设备,对驾驶人员和车辆实施全天候、全过程、不间断的监控监管,并强化监测信息应用,及时发现、实时报警、纠正和协助处理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接打手机、超越线路运行以及非接驳运输车辆凌晨2-5点违规运行等行为。强化监测结果的应用,按照“五种形式严厉处罚违规运输的“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和驾驶员

  8.加强客运场站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驾驶员进行“五不一确保”安全宣誓,督促客运车辆发班前播放安全应急知识视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一线开展暗访暗查,注重加强对驾驶员、营运车辆、运输企业、客运站(点)、线路等方面进行安全监管和安全整治,强化对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延伸至对驾驶员和车辆的行为管控。

   9.开展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推进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督促企业强化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件配备及安全标识喷贴情况,确保承运罐体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强城市客运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出租车、公交车安全检查,查找问题隐患,督促落实整改,重点检查企业运营安全风险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周边经营的出租车以及绕行污水管道施工的公交车等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12.健全水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双重机制,全力监管好船舶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港口危货“专家会诊、内河船涉海运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等专项整治活动,保持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完善落实风险防控制度措施。

  1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做好“四类重点船舶和汉江等重点水域安全监管,推进建设水上交通运输运行监控体系。进一步整合海事信息资源,完善水上救助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对现场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持。

  14 强化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危险货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大船载危险货物现场检查及集装箱开箱查验力度,严肃查处危险货物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及不按规定装载等违规行为。

  15. 开展渡运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辖区所有渡口渡船、危险品和旅游码头,通航建筑物安全检查,加强对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检验质量的监督,严管砂石船、危险品船、客船三类船舶,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航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等,重点对船舶废气、船舶垃圾、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防治和排放、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等进行整治。

  16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各类公路桥涵等部位和场所进行现场巡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营地、职工宿舍是否通过设计审核,建筑材料是否通过技术标准要求,火灾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加大汽车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物流堆场、危货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及城市公交、出租车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或跟踪督。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港口、码头及各类重点船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7. 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协同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停止运输或生产经营作业。按规定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工作视频调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831日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制定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大力营造开展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跟踪督办,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生实行全过程的指导督办,做到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强硬和效果明显,对“百日行动”期间仍然非法违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严厉上限处罚。

  (三)整治提高阶段(9月21日至11月10日

  各单位要对照重大风险清单和重大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责成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报备销号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工作,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迅速整改落实,做到隐患清零。局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活动,努力提高整治效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20日

  各单位要积极参加“百日行动”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并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是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绷紧全生产责任的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扎实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认真做好交通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公路管理局、运管局、港航海事局质监负责推进各领域的“百日行动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统筹协调好本次“百日行动与其他专项整治、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有机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动员部署,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百日行动良好氛围。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风险辨识全覆盖、管控过程全监管、安全责任全员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

  (四)严格跟踪督办。市局将组成督查小组,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查暗访,各单位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认真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局将适时通报各单位“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单位分别将行动方案于8月31日前“百日行动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行动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局安全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