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6880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名称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权责清单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1-12-20 15:45 来源: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部门

权力事项

责任事项

设立依据

1

市交通运输

1.对所属行业招投标活动实施管理。

2.制定完善的交易制度。

3.按照职责分工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

4.按照职责分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送处罚信息。

2.督促本行业依法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3.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共享。

4.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监督执法。

5.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6.协助建立、管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

1.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

2.国务院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鄂政办函〔202027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

6.《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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