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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1136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标 题: 湖北省南港河航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湖北省南港河航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2 0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湖北省南港河航道规划”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为适应大宗货物等运输需求,天门市拟开发建设南港河航道工程,打通汉北河航线,与汉江水系高等级航道干支相接,形成环路,补齐短板本次南港河航道规划始终点基本同一江三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南港河撇洪通道一致,南港河开挖约2.6km长的渠道连通汉江,航道起点为张港镇下游汉江左岸2km,终点为南港河河口,渔薪镇上游约7km的刘家湾,全长14公里。

南港河航道规划按限制性Ⅲ及以上等级的航道规划,航道尺度:3.2×45×32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门市航道养护中心

联系人:肖科长

联系电话:0728-5224570

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27-8788807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南国雄楚广场A3170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一)填写公众意见表,以电话或邮件形式提交至环评单位;

(二)电话方式:027-87888075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28006294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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