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港岳口港区岳口综合码头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门港岳口港区岳口综合码头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现将《天门港岳口港区岳口综合码头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见附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如生态环境、大气、噪声、水、固废等的态度和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电话或信件)反馈对该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建议或意见。
一、委托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门市国琪经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戈镝
联系电话:0728-5786008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武汉同创致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27-87789897
邮箱:756985745@qq.com
地址:武汉市雄楚大道御景名门2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dISsyxCA1JGZFBmtod1kw
提取码:fj6z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天门市国琪经贸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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