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港天门工业园港区一期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天门港天门工业园港区一期工程(变更)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天门港天门工业园港区一期工程(变更)项目地处天门市天门工业园(仙北)刘家河村,位于汉江下游谭湾河段至仙桃河段交汇处。
项目建设规模具体如下:建设1000t级(水工结构按靠泊2000t级船设计)件杂货泊位2个和散货泊位1个,设计年吞吐量160万吨/年。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码头现有3个泊位,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型式,平台通过2座引桥与汉江大堤及后方连接,变电所位于码头平台后方。码头平台配备有环保除尘雾炮机、洒水车及真空式收油机。码头陆域现有一座办公楼。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门市国琪经贸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学院路99号
3.项目联系人:陈自立
4.联系方式:0728-5786008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3.联系人:牛工
4.联系方式:027-6568113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邮箱:weiyiqin_1982@qq.com
建设单位传真:无
评价单位邮箱:gimbol@sribs.com
评价单位传真:027-65681004
六、提交公众意见时段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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