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04-26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对《2021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6 10:25 来源: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一、制定背景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为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更好发挥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双重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增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制定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政研发〔2021〕75号)。

    三、主要内容

    1.规范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交通运输系统各领域要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系统的应用,落实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等管理责任。按照权力清单,建立行政管理对象的信用信息档案。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体标志信息登记管理备案,加强违法违规失信信息的记录与归集,促进信用信息建设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2.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研究推进交通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政府公信力。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要按照省市关于“双公示”的工作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予以公示。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交通”网站或其他渠道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授权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共享与应用。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分级分类明确信用信息的披露权限和程序,明确信用信息公开清单、公开方式和内容,推进信用信息公开透明。
    3.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专项资金管理、评先创优、安全生产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可适用信用承诺,推行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计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戒,并将失信信息及时录入信用档案。加快梳理和制定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支持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推进行业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全覆盖。
    4.完善事中分类监管制度。交通运输系统各领域要按照省级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信用管理规范,做好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嵌入交通信用信息的使用和信用状况的审核环节,有效应用交通行业信用信息。依据信用动态监测结果及违法违规失信的性质和后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使用信用评价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者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市场准入、资质等级评定、评先创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推行“简化程序”“有限容错”“ 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包容审慎监管和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实行失信处罚等惩戒措施。
    5.推进事后环节信用监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成效清单,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联合奖惩工作,按照“谁认定、谁发布、谁修复”的原则做好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探索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通过整改失信、信用承诺、接受培训、提交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信用,并将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名单按照要求层层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相对人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6.发布更新信用工作信息。信用工作信息内容包括信用管理工作动态、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违法违规行为、守信失信信息、信用结果评价、联合奖惩案例等信息。道路运输管理局、港航海事局、局建设科每月20日前需报送不少于一条更新信用信息至局安全科与运法科备案。
    四、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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