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321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14日
名称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4日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发布时间:2017-03-14 00:00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法治天门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法治天门”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教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教育的载体和方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更加牢固,依法治校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治教在全市获得广泛的认同。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天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天门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服务教育综合改革、服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在“十三五”末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 坚持以生为本,分类推进。尊重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系统安排、科学规划,分类分层设定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可接受性。在全市中小学,重点引导青少年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天门职业学院加强对行政程序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学生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和学校治理。

  3. 坚持系统规划,务求实效。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将法治教育与学科渗透相结合,注重将法治教育向其他学科的渗透;将专门法治教育与各类专题教育相结合。将法治教育常规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在法治实践中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4. 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法治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5.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教育领域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创教育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一)抓好对重点内容的学习和宣传。

  1.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使全市教育系统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市教育系统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天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深全市教育系统对法治天门建设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参与法治天门建设的主动性。

  2. 加强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宪法教育和宣传,充实宪法教育内容。继续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通过宪法晨读、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宪法知识和法治教育。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

  3. 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为重点的行政法律法规教育,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等,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二)抓好对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

  1.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认知能力,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将法治教育与学科渗透相结合,使法律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特别是中小学每学期保证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各类专题教育相结合,特别是与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等紧密结合进来,在开展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时,结合开展相关专题法律知识教育,形成整体效应。将法治教育常规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在基本教育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案例式教学,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分析案情、讲清道理、以案说法。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在法治实践中培养法律鉴别力。

  2.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结合学校依法治理的需要,切实加强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使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全面掌握所必须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和尊重爱护、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教师依法从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特别要提高校长和管理人员队伍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

  要将法律知识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必修内容。今后,在实施“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国培计划”等涉及法治教育的培训项目时,选派教师、校长参加培训。在新教师岗前培训和班主任培训中要专门进行法治教育专题培训。要将教师接受法治教育学习情况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作为教师资格注册的重要指标。

  3. 加强对教育系统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政府建设。局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要加强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和培训课程,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抓好法治教育重要载体的推进实施。

  1. 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建立“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长效机制,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国家宪法日”期间,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2. 深入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域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制定发布依法治校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对“六五”普法期间评估认定的示范校进行复核。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大力推进章程建设,力争在“七五”普法期间全市大中小学校普遍完成章程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理水平。遴选确定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依法治教示范校,以法治为基础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的新型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

  3. 启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探索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七五”普法期间,力争建设1所合标准的省级实践基地,力争建立至少5所符合标准的市级实践基地。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动实践基地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推动中小学生利用实践基地学习掌握法治知识。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在中小学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

  4. 全面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按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分类规范实施、坚持统筹衔接推进”的原则,2016年底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2017年底之前,局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普遍设立法律顾问;2018年底之前,全市普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幼儿园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到2020年,实现全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面形成与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教育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普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地各学校(单位)要积极争取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检查、公安、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参加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要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统筹推进。

  继续设立天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各地各学校应成立依法治校及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机构和专人负责师生法治教育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学校(单位)要设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购置编印法治读本、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普法网站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优质的教学、实践资源。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重点在教师培训、课程实施、校本研究、开展活动等方面予以保障,抓好法治教育落实工作。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四)强化考核评估。探索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的工作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研究制定对各类学校法治建设工作的评估标准,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五、实施步骤与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至2017年5月。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部门、本学校的五年规划,启动“七五”普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2020年上半年。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逐一落实本本规划的工作举措,做到布置及时、措施有力、指导得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表彰,遴选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示范单位、示范学校。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工作,在各地各学校(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对全市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和检查验收,对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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