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发展环境及面临形势……………………………………(4)
(一)发展基础………………………………………………(4)
(二)面临形势………………………………………………(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发展目标………………………………………………(9)
三、重点任务…………………………………………………(11)
(一)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11)
(二)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14)
(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15)
(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27)
(五)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32)
(六)加快提高教育治理水平………………………………(36)
(七)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37)
四、重点项目…………………………………………………(40)
(一)实施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40)
(二)实施增量提质工程……………………………………(40)
(三)实施智慧教育推进工程………………………………(41)
五、保障措施…………………………………………………(41)
(一)加强组织领导…………………………………………(41)
(二)完善落实机制…………………………………………(42)
(三)推进依法治教…………………………………………(42)
(四)强化经费保障…………………………………………(42)
(五)加强督导评估…………………………………………(43)
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天门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及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教育强市”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天门教育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教育整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1.各类教育协同并进,教育体系优化升级。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办学条件逐渐改善,办学行为日趋规范,师资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数达3.3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3%。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逐步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普通高中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88%。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步伐加快,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民办教育有序发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2.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保障基础更加巩固。通过改善薄弱学校教学环境,统筹实施基础设施、教学设施配套、生活设备保障、教育信息化、校容校貌等建设,学校育人环境明显优化,教育装备水平整体提高,后勤保障更加完备,学校育人功能和办学品位全面提升。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增强了学生的归属感和成就感。优化教育供给,提供了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教学条件,让学生和家长满意、放心。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较大进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明显缓解。“十三五”以来,天门市先后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3.学校布局日趋合理,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坚持将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教育投入,在26个乡镇全部建设了一所中心幼儿园;在人口基数较大的乡村片区小学建设了45所附属幼儿园,在偏远的教学点设置了21个幼儿班。为缓解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紧缺,新建了天门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园幼儿园、竟陵第二幼儿园、西关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教育投入累计达到63.6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58%;从学前教育到高职教育均建立了财政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体系,对民办教育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2020年,地方教育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4.15%,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4.师资队伍逐渐优化,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持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教师师德师风水平持续提升。建立和完善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累计招聘引进教师2297人,每年城乡交流校长、教师500余人。教师继续教育持续扎实开展,学历提升成效显著,在编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65%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近300人。
5.教学改革持续推进,教育生态风清气正。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构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录取方式实现多样化。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政策导向,探索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提供保障。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学校制度,创新办学特色,打造品牌优势,推进了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监督的运行机制,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校长工作评价与问责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化决策机制,教育系统履职尽责意识普遍增强。
(二)面临形势。
1.“十四五”时期天门教育迎来发展新机遇。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给出了新政策,创造了新机遇。
2.“十四五”时期天门教育面对发展新挑战。天门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够,城乡、校际间教育差距仍然较大;学校布局不尽合理,“乡村空、城镇挤”的局面依然存在,农村学校生源逐减而城区大班超员现象较为突出;教师队伍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并存。此外,少部分教师素质和结构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教育观念、教学方法更新不及时,新课程改革推进不快;学校建设特色不鲜明,窗口示范和品牌建设不强;教育信息化发展滞后,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总体上看,“十四五”时期天门教育正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我市教育发展必须强化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凝聚社会各界发展共识,积极落实到行动中,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满足群众对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教育需求”为发展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体系,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天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推进教育系统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为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2.坚持育人为本。始终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
3.坚持服务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在教育领域急难愁盼的关键问题,把满足人民群众享受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
4.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办学体制、教育评价、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活力。
5.坚持依法治教。把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配套落实地方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以章程建设为基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发展实力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创新力和影响力走在全省前列。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中小学大班额得以有效缓解,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序,现代化教育体系全面构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高水平、更有质量地惠及全市群众。
1.建立更为完善的教育体系。到2023年,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的布局、层次、类型结构趋向合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融通融合发展,特殊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等明显加强。到2025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协调发展,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格局全面建立。
2.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教育。学前教育更加公益普惠,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以上,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争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普通高中教育更加特色多样,天门中学争创高水平示范性高中,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市级示范高中办学标准,省级示范以上高中占50%以上。特殊教育更加全纳融合,维修改造特殊教育学校1所,高质量普及残障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以上。
3.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办学环境更加优美,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品牌、特色学校总量不断扩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形成教育多元开放、学生全面发展、教法灵活创新的局面,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4.构建更具活力的办学体制机制。建立公平、高效、优质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灵活开放多元的人才培养体系。
类型 | 指标 | 属性 | 2020年 | 2025年 |
教育事业 发展水平 | 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 | 约束性 | 88.8% | 92%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约束性 | 92.88% | 93.5%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预期性 | 36.05% | 50% | |
教育公平程度 | “三残”儿童毛入学率 | 约束性 | - | 90% |
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入学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留守儿童入学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教育教学质量 | 初中学业水平合格率 | 预期性 | 93% | 95%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率 | 预期性 | 93% | 95% | |
教师队伍建设 | 中小学教师专任教师比例 | 约束性 | 86% | 90% |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比 | 预期性 | 11.6% | 60% | |
教育信息化 水平 | 数字校园覆盖率 | 约束性 | 95% | 100% |
师生信息素养覆盖率 | 约束性 | 95% | 100% | |
精品资源覆盖率 | 约束性 | 95% | 100% | |
多媒体终端覆盖率 | 约束性 | 95% | 100% | |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约束性 | 12.5年 | 13年 |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预期性 | 64% | 66% |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突出德育实效。坚持德育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科学制定不同年龄阶段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突出德育的实践体验,促进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普遍开展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举办教师基本功大赛等,实施岗位成才工程,加快建设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业务精湛的队伍。
2.推进智育创新。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注重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模式,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充分利用全市科技教育资源,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深化学生对书本知识的认识。开展跨学科教育教学活动,将相关学科的教育内容有机整合,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体育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确保各项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创建省级及以上体育特色学校40所,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学校。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保证幼儿每天户外运动2小时、中小学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让学生掌握1—2项专项运动技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课后服务。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校传染病防控体系,开展校园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国家级特色学校和市级示范学校、合格学校。抓好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提升学生视力健康水平。严格落实生命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教育宣传周和安全演练活动。
4.重视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戏曲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艺术展示、研学旅行等活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天门市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实施戏曲、茶文化、天门传统文化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提高艺术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让学生在艺术熏陶中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情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做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
5.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新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作育人的劳动教育体系,体现劳动教育的协同性。弘扬劳动最光荣的精神,落实各学段劳动教育课程标准,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用好校内校外两种资源,加强职业启蒙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型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引导家长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学校坚持落实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依托社会力量建设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十四五”时期建设市级劳动基地3个,各乡镇分别建设劳动基地1—2个。农村学校依托相应田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学校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商业和服务业实践等提供保障。
6.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装备建设,改革体育教学和训练体系,因地制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大力扶持校园足球等各类体育社团发展。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注重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学校设立心理咨询服务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保健能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对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地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二)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依托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以及工矿企业等,深入开展研学旅行,探索比较成熟的研学旅行教育体系。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天门秀美风光、悠久历史以及现代化建设成就。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创建市级以上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基地20个,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富有时代特点、区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发挥校园文化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创建市级以上文明校园30所。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有效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主导、普惠为主、社会参与”且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未来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科学测算儿童出生、分布和流动变化情况,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在人口集中的城区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解决好入公办园难的矛盾。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和国家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与小区同时建设、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教育部门管理使用;积极提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质量,对回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升级改造,使之成为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省、市示范性公办园开办分园,吸引优秀企业投资办园,形成集团化办园模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在乡镇根据幼儿学位需求,规划建设第二中心幼儿园,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农村和城区公办幼儿园。“十四五”时期,努力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比达到50%以上,城区公办园幼儿占比55%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2%。扩大城镇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持续实施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继续大力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改造为公办园。支持农村学校利用小学闲置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一批农村幼儿园,确保在“十四五”时期每个乡镇建成1—2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加快提高公办园“广覆盖、保基本”的能力。
鼓励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引进社会资本高起点办园,积极培育本地优质民办幼儿园,让优质民办园通过兼并、合作等形式不断扩大规模、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提高规模化办园效益。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认定标准,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完善制度政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享有公用事业减免费用和财政补助机制等优惠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向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加强监管和引导,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确保财政投入发挥普惠实效。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对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的监管,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准入、安全、师资、收费、卫生保健及质量等方面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并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以教育部门为主,协同卫健等有关部门建立常规性、信息化、全覆盖的督导评估制度,将民办幼儿园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保证幼儿园办园质量不断提高。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实施科学保教,做好幼小科学衔接,全面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工作,遵循幼儿教育规律,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深化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园所共同发展。
推广实施“一园一品”。根据湖北省幼儿园审定教学用书确定我市基础性课程,规范一日活动,提升科学保教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农村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培训与案例研究”试点项目,指导乡镇幼儿园在基础性课程得到全面实施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市社会、地理及人文资源形成园本课程,办出园所特色。加强外引内联,培育本土幼教专家,指导各幼儿园提炼现代特色核心文化,办出各自文化品牌。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标准。严格执行“四统一”政策,即“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政府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扩大结对帮扶范围,促进形成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稳定的共建机制,探索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途径。实施乡村振兴规划,加大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办好家门口的优质学校。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完善中小学教育优质扩容发展体制机制,抓好学区制建设、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学校内生优质发展、干部交流补充、经费保障和创新评价方式等,持续改革创新学校管理模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70%,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争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和乡村振兴规划等相关因素,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努力保证学生就近入学、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认真落实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要求,切实提升薄弱学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实施年度评估预警机制,提前储备学校建设用地。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市、乡镇两级建设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批联审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校车覆盖不到的乡村地区保留并办好一批农村小规模学校。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功能教室,配备设施设备,保障教育教学需要。推进实行集团化、学区化办学,由中心学校和对应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捆绑发展,或城区优质学校和对应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发展。采用“互联网+农村小规模学校”教育模式,引进或开发微课等课程,提供丰富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
对不满1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严格按照100人的生均经费给予拨款。严格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核定教师编制,通过调剂、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优先满足位置偏远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需求。在落实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5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升补助标准。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所需资金从市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大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初步形成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如“名教师、名学校、名校长、名课堂、名学科、名案例”评选。以落实教学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小学的教学视导,以教科院集体视导与教研员学科个性视导相结合,对薄弱学校和问题突出学校实行专项视导行动计划。评选一批在备课(集体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评价学生等方面的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全面推行全市中小学分层次统一作业制度,切实提高作业质量,减轻学生不必要的作业负担。实施“强科提质”行动计划,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推进学科队伍建设、学科课程和资源建设,形成一批精品学科课程和一支善于钻研的教科研队伍。深入研究新课标、新教材、中考命题方向,主动适应新高考改革下的中小学教学需求,加强高考命题方向研究,研究成果力争全省前列,做到校校有课题、科科有成果。“十四五”期间,全面建成高质量省级精品课题示范市。
深化中考招生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思维等方面能力的考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构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全面推行示范高中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政策。
3.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探索特色高中、综合高中等多种模式。构建学校特色鲜明、课程优质多样、资源开放共享、体制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教育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建设,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办出特色,提升品质,切实改善普通高中“千校一面”的状况。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知识拓展类等选修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依据天门地方文化特色、学校自身办学历史和优势,找准学校在全市教育发展中的特色定位。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各项改革。普通高中发展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目标,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努力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落实在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高考综合改革,以高考改革方案为指引,积极调整课程教学方案,统筹解决在新高考改革中遇到的教学管理、学生选课、硬件设施不足等问题。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创造条件开设一批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选择权,为学生多样化发展服务。推动合作探究式学习,倡导任务驱动学习,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从“解题”到“解决问题”,凝炼各学科的核心素养,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彰显素质教育的鲜明导向。
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当撤并、适度超前”的思路,新建普通公办高中1所,撤并渔薪高中、皂市高中、干驿高中、张港高中。坚持普通高中向城区集中、向优质示范性高中迈进,整合普通高中资源,优化结构配置。集中力量办好天门中学,充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整体优质发展。支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发展,促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25年,天门中学争创高水平示范高中,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市级示范高中办学标准。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积极顺应教育改革形势,加快办学条件改善和发展模式创新,全面建立高考质量稳步提升的长效机制。探索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推进培养模式多元化,开发多样优质的校本选修课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加强新高考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和考察学习,开展教师应对新高考专项培训。解决好新高考带来的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合理调整学科教师结构,科学规划学校硬件配套设施,推进“选课制”“走班制”教学,在新一轮高考改革大潮中抢占制高点。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和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发展方向等多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提高学生自主选择能力。
4.推动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切实解决特殊教育群体面临的实际困难。妥善统筹解决特殊群体教育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特教资源中心建设,每个乡镇添置资源教室,学前、小学、初中学校设置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并建设1个资源教室。鼓励能适应正常学习要求的轻度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让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就读,实现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优质资源共享。针对残疾学生的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方案,使每个适龄残疾儿童都能通过教育培训掌握未来进入社会所需要的一技之长。成立孤独症特殊教育班,重点帮助孤独症学生群体。完善覆盖全学段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经济困难的特殊学生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新模式。成立残疾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快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评估,推进残疾儿童特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逐步提供远程教育服务,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比例,确保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延伸,打通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双向通道。到2025年,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以上。加快构建学段衔接、医教结合、普特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教育+康复+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办学模式。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挥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残疾学生终身学习中心的作用,为残疾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保障特殊群体的平等受教育权利。采取定制化学习模式,进一步探索和开发特殊教育群体的教学模式,利用互联网资源,针对无法正常到校上课的残疾学生开展网络教学。
5.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积极促进校企合作。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技能为特色,引导天门职业学院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带动产教融合新发展。发挥示范引领,积极推进“湖北省现代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校企共建院部项目,以点带面,推动一批大型企业与天门职业学院开展深度合作,切实发挥好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和企业在协同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融入“产业+企业+平台+高校+人才+政策”的区域创新体系,为天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技术研发和培训等支持。
深化实施产教融合。新建天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加快职业教育提档升级,扩大天门职业学院办院规模,到2025年在校中职生达到6000人。通过“人才产业园”建设,与高校和高新企业共建科技研发中心,引进高学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好“博士工作站”“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引领和技术攻关团队,设立企业奖学金,在合作企业设立教师工作站10个,在校内设立企业专家工作室10个。建立健全高效灵活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瞄准市场,大胆实践,主动吸纳社会资源,与100家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搭建具备国际水平的学习平台,提升学校职业教育声誉,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人才。结合天门本地经济特点开办特色专业,加大资金和人力等方面支持力度,实现天门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的转变。
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实行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启动“1+X”证书制度,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推进产教融合、校企一体化办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落实学生实习、教师实践、实训基地共建和企业员工培训、技术改造升级等校企合作项目。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让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
加速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持续推进提质培优计划,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格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对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资金缺口给予支持。引导天门职业学院明确发展方向与定位,在办学上力求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积极对接天门市产业地图,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引导学校加强区域有需求、行业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的专业(群)建设。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院校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强化由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及第三方机构代表组成的院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设,加大其对院校专业调整的评估和指导作用,定期优化、新设一批专业,促进专业合理设置。
6.加快高等教育发展。
加快推进天门职业学院改扩建,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职业本科教育。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走内涵发展之路,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特色专业、精品专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教学为主线,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切实加强学生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学生就业、创业打下扎实基础。到2025年,天门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达到8000人。完善教育体系,着力建设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天门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为天门开放大学。以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为成人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7.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正当权益和办学自主权。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多种发展形式。鼓励捐资办学,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之间合并或组建集团式的办学实体。引导民办教育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职业教育,形成民办与公办并举,成为公办教育有益补充的格局。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加快对现有民办学校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推进民办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质量。
依法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机构。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建立社会力量诚信办学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学校质量评估监控体系,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构建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教育管理格局。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创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式。搭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审核备案。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有影响力的校外培训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将师德建设列入教师入职培训、在职继续教育必修课。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将教师社会失信行为纳入师德考核内容。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着力点,从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教行为。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健全问题通报和问责机制。
配齐配足学校教师。多渠道、多形式补充教师,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足额补充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加大学前教育专业教师、高中薄弱学科优秀人才、职教“双师型”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引进力度。根据学前教育师资需求,加强与师范类高校合作,建立“委托培养”模式、“定向培养”计划等多种途径,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机制,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素质。面向社会广泛吸引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符合教师资格要求的优秀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专任教师,多渠道吸收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重点倾斜薄弱学科,着力补充师范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年龄结构。到2025年,全市中青年教师占比达75%,本科率达到8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各级各类学校全部配齐配足体育、音乐、美术等教师。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紧缺学科及教辅、安保、校医、后勤保障服务等人员聘用问题,将教师从繁重的非教学任务中解脱出来。开展“跟岗支教”活动,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培养、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将高中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纳入交流范围,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等方式扩大交流层面和比例。
提高教师地位和薪酬待遇。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和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工资津贴项目足额纳入财政保障,将基层生活津贴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实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突出差异化分配原则,适当拉开档次,绩效工资分配切实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更好地发挥绩效激励的正向作用。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提高走班教学教师待遇。
认真执行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让农村教师住有所居。继续加大教师的培养力度,认真落实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补贴奖励,设立专项基金,定期对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引导民办学校根据办学需求,配足配齐教师,并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教师福利待遇和权益。在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的基础上,提升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
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打造全市名特优骨干教师队伍,实施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三名”工程,培育一批省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省市级名师工作室。根据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师发展需求,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发挥专家名师的引领作用,进一步鼓励市级名师跨校交流,推动全市教师教育培训的共同发展,以教育科研为切入点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对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深化“一专多能”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实施中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全面提升教师教研能力,创新教研体制,明确教研员的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建立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学校联系点制度,有效提升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丰富教学教研活动,通过教育大讲堂、送教下乡等活动,组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开展名师示范课、专家点评课、专家报告会等,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学科教研网络系统,加强对学校教研指导和名师工作室建设,使课堂增效、学生减负、学业精进,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编制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市管校聘”改革,出台《天门市义务教育教师“市管校聘”实施方案》。将市委编办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统筹管理,统一分配。市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结合学校规模、寄宿制学校的需要、学校生源变化、高考综合改革等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师调配、交流、培训、教研、绩效分配、岗位设置、考核奖惩等工作。
用活用足岗位增量,探索岗位动态管理新机制。增量岗位的实施面向全市中小学在编教师,综合考量师德表现、承担教学工作和优秀业绩等方面,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而定,采取平时跟踪管理和年终考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增强教师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积极有效缓解教师评聘矛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学校岗位聘用协议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导向、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考核中强化考勤和课时量在考核指标中的权重,突出班主任和一线教师的贡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以及续聘的重要依据。
打造忠诚尽责的干部队伍。重视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予以停职和免职。积极推进校长竞争上岗制、任期聘任制,探索试点校长职级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教师有进有出”的人才流动机制,做到“能人治校、专家治校”,确保“教者从优,优者从教”,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推行校长轮岗制度,扩大干部异地交流比例,推进干部在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和城区学校之间开展交流任职。实行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满6年交流轮换,每3年对全市20%的校长进行轮岗交流。完善后备干部体系,建立全市教育系统后备干部资源库,加快年轻干部培养,加大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竞聘上岗力度,完善干部队伍梯次建设。每年遴选20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
(五)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
合理配置教育信息化专业人才。将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编制计划,按照国家规定,明确各单位教育信息化专兼职队伍的配备标准、岗位设定和专业技术职称序列。明确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岗位设置与职责,制定相应的评聘办法和工作考核细则,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与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建设适应天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化教育信息化应用人才队伍结构,通过整合力量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持服务,逐步实现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合理配置。
大力推进校园智能化环境建设。以机制创新为手段,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实现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以5G为基础推进校园网络扩容提速,到2022年,90%的学校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在全面实现每个教室拥有多媒体设备的基础上,为教师配备移动教学智能终端,逐步为学生配备移动学习终端。推进学科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等教学功能场室的升级改造,配备先进的可交互智能设备设施,建设英语听力(训练)系统和理化生实验考试系统,建成面向智能制造、生命科学、宇宙探索、智慧阅读、艺术创作等创新实验室与教育基地等共建学习体验中心。引进新型多媒体发布系统,在校园主体建筑和重要场所部署LED显示终端,实时发布各类信息宣传内容,实现校园文化信息的全媒体呈现、全方位覆盖和实时高效的信息传达。
全面提升教师和学生信息素养。将全校信息素养水平纳入学校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并发布考核标准,开展信息素养测评与评估工作。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程2.0培训。加强对校长、管理干部信息化领导力的培训,完善校领导负责的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对全市教师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能力的培训。依托天门教育云平台,建立常态化网络教研机制。积极推进“名师课堂”常态化应用,推动教师跨校交流和资源共享,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开展,完善并充实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类课程内容和方案。将信息技术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市级和校级层面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人工智能和创客活动竞赛,形成重视信息素养的良好氛围。
大力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创新资源供给方式,实现教育资源精准化、个性化服务。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行动,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智慧,不断生成和共享优质资源。通过教师实名制个人空间、学生个人学习空间和家长空间,发挥名师工作室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方面的辐射作用,利用数字化空间中“同步课堂”“专递课堂”等资源共享共建模式,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全覆盖。
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系列活动,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深入开展“优课”活动,探索构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方式。继续推进STEM教育、创客教育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创客教育。开展人工智能与教学融合实践试点,培育示范校、示范课例和优秀案例。普及人工智能课程,探索中小学生人工智能教育途径和方法。探索构建先学后教、以学定教、线上线下一体、课内课外衔接的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推动差异化、个性化教学。探索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自适应学习方式,形成自适应学习实践模式,并积极进行推广,促进中小学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探索推进中考、期中、期末考试等综合评价方式改革,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引入智能测评系统,探索部分科目机考,革除唯结果、唯考分的弊端,实现多元化、过程化、精准化的评价。
积极开展信息化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行动。打通数据壁垒,破除信息孤岛,遵循统一标准、集中存储、集约控制、高效利用的原则,实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之间数据的融通。利用区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或基于智慧校园平台的办公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课程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选课管理系统、学生成长档案系统、教师评价系统、后勤管理系统、校园安全系统、校舍校产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管理系统、智能决策系统等,建立自动、精准、实时的大数据采集体系。融合校园管理数据、师生动态数据、政务系统数据和社会相关行业数据等,形成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预警、数据展示的服务能力,提升全市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撑科学决策和管理,实现数据驱动的智能化教育决策和管理。
积极建设“智慧校园”示范校。将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作为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以智慧校园为抓手推动全市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通过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等手段,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到2025年,全部学校达到省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实现智慧学习、智慧办公、智慧生活、智慧家校及校园外部治理功能,为无处不在的网络学习、透明高效的校务治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方便周到的校园生活和外部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将智慧校园的成功经验向全市推广,带动智慧校园在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和应用。
(六)加快提高教育治理水平。
全面提升教育管理和保障水平。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手续,提高教育行政单位办事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水平。以教育经费政策设计、管理制度设计、生均标准设计带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方式转变。全面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预算评价反馈制度,加强和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学校内部审计制度,提升经费使用效率。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办学,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促进学校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校内师生申诉制度,探索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着力构建教师、学生代表、相关专业人员、校外专家等多元参与的权益救济制度,不断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学校治理机制,公平公正地化解矛盾、协调纠纷、处理问题。完善校园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吸纳多方参与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建立教育治理新格局。完善社会多元参与教育决策、监测、评价和监督的机制,完善民意调研、信息公示、听证咨询、意见反馈等决策流程,提高各级教育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水平。构建统一的教育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平台,积极发挥国内外教育领域专家学者、智库和行业组织在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上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吸纳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形成全社会合力育人的氛围。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放办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等共同参与、协作开展学校治理的常态机制。发挥社会监督、评价功能,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平安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将法治知识普及、法治观念养成与法治实践融入其中。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严格执行校园欺凌排查、预警、处置和干预机制,推进无校园欺凌示范校建设。健全教育法律实施和监管机制。完善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评价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建立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原则,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格局,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有序竞争与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为重点,鼓励行业、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捐资、出资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在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推行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形式,激发公办学校活力。实施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优质学校举办分校或合作办学,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深入推进“双减”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双减”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公办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方式方法,构建保障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和质量的科学体系,建立健全减轻中小学作业负担过重的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调整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内容,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控制作业量、考试次数、考试难度,科学安排学生校内学习和生活时间,充分落实中小学生作业、手机、读物、睡眠、体质等“五项管理”,为减负夯实基础。充分考虑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负荷,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达到减负增效的最佳效果。健全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问责制度,开展“减负”专项督查和经常性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落实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天门职业学院“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实现协同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建设终身学习体系。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继续教育体系,构建市、镇、村三级办学网络。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注重教育资源与文化中心等机构的资源共享,促进学校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居民。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职教中心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在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
四、重点项目
“十四五”时期,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着力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好一批重大项目。
(一)实施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
到2025年,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29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50%以上,省、市优质园覆盖率达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2%以上。根据学位需要,在部分乡镇新建第二中心幼儿园。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改、扩)建学校14所,建筑面积约66.2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6.2亿元。维修改造校舍约31.2万平方米,投资额约2.5亿元。新建普通公办高中1所。对天门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扩建,配备相应教学设备及活动室。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加速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二)实施增量提质工程。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在全市扎实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严肃处理有偿补课、收受红包、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教师师德考查,建立“一师一档”。全面推进“市管校聘”工作,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强化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统筹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自主权,按照“编制总量控制、岗位科学设置、人员竞聘上岗”的原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教师岗位管理。大力实施“青年教师成长、骨干教师成名、名优教师成名家”计划,打造一批“领头雁”人物。落实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足额补充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实施智慧教育推进工程。
以“三通两平台”为主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智慧、均衡的教学环境,支撑教育教学变革,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具体内容包括:教育城域网升级(线路带宽扩容、校内无线覆盖、校内干线升级),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大数据中心、资源中心、应用中心、管理中心、新高考服务中心、家校互动、数字化图书馆和数字化实验室),班班通等硬件设施建设补充(计算机教室、智能学习终端、同步课堂),创客教育可行化试点(机器人空间、3D打印实验室、天门传统文化创客空间),电子班牌和拼接屏等建设,天门教育决策指挥中心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推进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学校意识形态责任制,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完善落实机制。
针对“十四五”时期的重点项目、重大改革以及发展任务,制定严格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各乡镇和学校“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实现教育规划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整体性。强化年度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三)推进依法治教。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创建有利于教育快速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维护和保障教育健康发展。健全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教育决策机制。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形成社会依法参与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依法办学、从严治校。依法履行教育行政职能,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教育行风。
(四)强化经费保障。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积极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多途径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五)加强督导评估。
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监测督导制度,完善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过程监管,每年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跟踪监测,定期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经验,并积极推广先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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