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2066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教育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小学、初中、高中转学审批 |
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住址变更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校就读,准予学生转学。湖北省内转学程序:
1、由转学学生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监护人将《接收证》送交转出学校存档,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并使用本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转学申请、打印学生学籍表。
3、监护人将《转学证》和学籍材料交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盖章,上网批准转学后,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上网接收学生网上资料,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上网批准。
4、跨省转学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转学须知:
1、办理转学手续不收费。
2、学生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初。
3、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业务科室是:天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公电话:0728-5342533。
4、“湖北省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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