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6750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名称
关于做好天门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做好天门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19:53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天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今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人员。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10月16日—10月31日

2.现场确认:11月1日—11月3日

3.学校上交注册材料时间:11月6日-7日

4.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初审:11月8日—11月15日

5.市教育局复审:11月16日—11月24日

6.省教育厅终审:11月27日—12月5日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104室)

联系电话:0728-5227488   

四、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及《天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天教发〔2016〕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工作要求

天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问题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及《天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天教发〔2016〕2号),按时完成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天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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