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学资格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终止天门市横林镇新白场幼儿园等2所已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资格,注销其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一、债务清算要求
与上述2所民办幼儿园存在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本公告公示期内与相关幼儿园举办者联系,依法完成债务核对与清算,明确债权债务及清偿方案,确保纠纷妥善处理、无遗留争议。
二、善后处理要求
1. 相关幼儿园举办者应履行主体责任,妥善做好在园幼儿分流安置、教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及薪酬结算等工作,保障幼儿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2. 相关幼儿园应依法开展财务清算,剩余财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优先用于保障幼儿权益、清偿债务等,剩余部分依法处置。
3. 办学许可证注销后,相关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原办学许可证自动失效,任何以该幼儿园名义开展的办学活动均属非法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举办者承担。
三、公示期及异议反馈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内容应客观真实、证据充分。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注销等相关手续。
附件:终止办学资格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天门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终止办学资格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举办者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1 | 天门市横林镇新白场幼儿园 | 天门市横林镇白场村 | 周华 | 教民242900660000568号 |
2 | 天门市张港镇茶店幼儿园 | 天门市张港镇茶店村 | 郭华 | 教民2429006600008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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