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00510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名称
对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天教函字〔2023〕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对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5 16:40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杨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落实“双减”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经过多轮巡查整治,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步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良性道路。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双减”工作联席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天办发〔2021〕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天门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印发《关于理性对待校外培训的告家长书》《关于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的告家长书》《关于严防以校外培训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温馨提示》3次达54万份,加强对家长的风险防范引导,维护正当合法权益;三是办理“营转非”手续。全市原有24家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注销19家,办理“营转非”5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比例79%;四是强化资金监管。5家“营转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在有关银行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全市共冻结办学保证金150万元,有效预防了“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五是实施分类管理。按时移交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权。2022年6月1日,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设置标准、审批流程、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市科技局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市文旅局负责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部门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六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协同监管、严格执法检查。2023年7月6日,全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召开,部署全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乡镇的排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7月10日以来,城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65人次,开展执法巡查145次,巡查培训机构近145家,对20家培训(托管)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9家无证无照、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培训(托管)机构下达了关停通知书。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是热点和难点问题。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技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主城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学科类培训、使用不规范合同文本、虚假广告宣传、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市教育局将严格中央、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过程监管,完善机制,精准发力,加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校外培训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整治工作实效得到较大提升。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天门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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