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00521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名称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天教函字〔2023〕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16:50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王祥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渔薪青山文旅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天门市中小学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的审核与管理。经专家评议、实地核查、综合评定后对资质合格、课程丰富、声誉良好、组织严谨、服务到位、安全保证、收费合理的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研学旅行基地)可授予相应称号并给予命名挂牌,供中小学校在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时优选选择”的规定,请青山文旅基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建成活动场地符合标准、工作人员具备应急技能、运输企业营运资质合法、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等各方面达标的劳动实践活动基地。届时,由青山文旅基地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申请,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授予称号并给予挂牌,供中小学校在综合劳动实践活动中选择。

感谢您对天门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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