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袁引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食堂劳务外包食材自购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校食堂运营现状
我市现有学校食堂271家,其中5家(天门职院、天门中学、实验高中、竟陵高中、岳口高中)学校食堂为委托经营,其他学校食堂均为自主经营。各校均配备有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定期进行食堂满意度调查。总体来看,我市学校食堂就餐价格基本稳定,饭菜质量逐渐提高,食品安全和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对提案中建议的回复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5号)《湖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暂行办法》(鄂教后勤〔2022〕4号)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2021年以来,通过为期两年的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我市学校食堂专业管理团队已逐步建立,能够胜任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加强,专业素养已逐渐提高。今年,我们已开展了6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培训食堂从业人员16250人次。从人员健康、环境卫生和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留样、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等,全方位加强餐饮操作规范培训,不断提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将食堂进行劳务外包,由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在专业性方面的确存在一定的优势,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学校食堂运营成本,学校食堂除要承担人工成本费用以外,还需承担外包公司的管理成本和服务成本等费用。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征询家长和学生意见后,积极探索食堂专业化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日常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关心!
天门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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