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00532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名称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天教函字〔2023〕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4 17:04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健康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托幼机构健康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心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和托幼机构健康规范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确保托幼机构在岗人员健康体检全覆盖。每年9月份开学前,全体幼儿教师、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门岗保安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市妇幼保健院对教职工的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健康报告,统一反馈给幼儿园,确保所有在岗人员身体健康。

二是全面落实幼儿健康体检。每学期初,各幼儿园保健处收集《幼儿预防接种查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上交至卫生所,一份留档,并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幼儿入园时收集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保健手册、儿童转园健康证明。一年两次对幼儿进行体重、身高、视力、牙齿检测,并将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综合评价。针对体弱、肥胖、过敏等幼儿建立专案管理,按计划开展体格锻炼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是实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常态化监管。市教育局联合市妇幼对各幼儿园进行健康卫生专项考核,对幼儿园各项卫生达标颁发《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每学期开展不定期卫生检查,对卫生设施不健全、存在食堂卫生不达标、保健员未持证上岗等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天门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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