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26793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名称
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04 08:37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王祥兵、杨容、冉玉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闲置学校资产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为进一步做好闲置校舍的管理,市教育局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出台了《天门市教育系统闲置校舍处置方案》,规范了闲置校舍处置流程。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闲置校舍的管理工作:

(一)明确盘活方式优先保障教育及公益事业需求,其他闲置校舍通过借用或租用方式盘活借用由市教育局与申请学校、乡镇协商后报市政府审批;出租委托专业机构评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租方。

(二)注重与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将闲置校舍处置与当地乡村振兴整体规划紧密结合,加强与乡镇政府及相关规划部门的沟通,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

(三)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在处置过程中,将适当增加公众参与环节,尤其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小校舍处置,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和认可度。               

(四)兼顾历史文化保护具有一定历史风貌或地方特色的闲置校舍,在评估处置方式时兼顾历史文化保护的需求,让闲置校舍在承载乡村记忆、传承地方文化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通过不断完善方案细节,加强各方协作,教育系统闲置校舍处置工作一定能取得更显著的成效,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天门教育的关心,欢迎继续对天门教育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天门市教育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