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1399
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名称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天教函字〔2024〕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7 17:29 来源:天门市教育局

马书伟、成文平、释心平、刘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石家河遗址纳入全市中小学课外实践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天门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积极支持市内中小学课外实践基地建设,把实践基地作为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

根据《天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天门市中小学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章第六条“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的审核与管理。经专家评议、实地核查、综合评定后对资质合格、课程丰富、声誉良好、组织严谨、服务到位、安全保证、收费合理的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研学旅行基地)可授予相应称号并给予命名挂牌,供中小学校在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时优选选择”的规定,待石家河遗址相关馆室建设完备后可与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协商,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现场核验确认后同意授予称号、给予挂牌,供中小学校在综合劳动实践活动中优先选择。

感谢您对天门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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