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331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名称
2016年社会救助总结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2016年社会救助总结

发布时间:2016-12-26 00:00
  2016年以来,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按户保障工作。全面规范低保公示、评议和档案管理工作,将按标施保与精准扶贫进行有效衔接,及时将已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成员核准纳入,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理出去,并按照分类救助的办法予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截止11月底,全市保障户数由2015年25505户,减少到19401户,人数由37047人增加到39286人,户均保障人数由原来的1.45人增加到2.02人,户均救助由原来的152元增加到194元,最多保障家庭成员达到7人,最高保障金额达到户1515元,做到了户减人增,按标施保,按户保障。二是完成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量化调整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市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由36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800元/年调整为330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5450元/年调整为5800元/年,从2016年4月1日起执行。三是建立了核对平台,对我市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集中开展了信息比对。重点核对财政供养人员及其家属、有房有车人员、经商人员、死亡人员享受低保和重复交叉享受低保等问题。四是配合纪委运用大数据比对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监督检查,对查实的问题已交纪委处理。五是及时调整大病救助政策,今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救助工作,封顶线由8000元提高到了12000元,将低收入对象、因病致贫对象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截止11月底医疗救助85241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166.1万元。六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对因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截止11月底全市开展临时救助6040人次,救助资金51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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