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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54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民政局 文 号
标 题: 2021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7-15 11:10


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批示要求为指导按照局党组和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为重点,实现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1持续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联合市扶贫办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开展排查。市扶贫办反馈无劳力贫困人口384人,经逐人核查,纳入孤儿27人,纳入农村低保33人;反馈边缘户无劳动力35人,经核查,纳入农村低保18人。

2、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经排查,新纳入农村低保9531836人、纳入农村特困72

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1、及时发放低保、特困供养救助金。1-6月城市低保59139563人,发放资金2433.22万元;农村低保1781334950人,发放资金5822.02万元;农村特困3714人,发放资金1865.87万元;城市特困386人,发放资金319.72万元。

2、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1-6月临时救助2225人次,救助资金431.77万元,人均救助1942元。

3、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1-6月新增各类救助对象2201人,其中城市低保267人,农村低保1836人,城市特困26人,农村特困72人。

4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委托照料协议管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压实照料服务人员的照料服务责任,切实提高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

、下半年工作措施。

下半年,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围绕实现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

1、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类给予救助帮扶。

2、加快构建资源统筹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无缝衔接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和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

3、立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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