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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62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民政局 文 号
标 题: 市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7-06 09:52


上半年,天门市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系列会议以及2022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1. 从严从紧抓好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常态化防控”工作举措,社区工作专班上半年组织9个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导6次,常态化督导4次,每次督导均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压实“主动排查”工作责任,落实闭环管控措施。上半年共排查外地来天返天人员348563人,及时处理省新冠排查系统推送三站一场信息246条、交通卡口信息74358条、健康码申报信息28484条、居民自主上报信息3097条。每天要求各地做到“日清日结”,防止信息积压造成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脱管漏管。落实“三区管控”工作措施。512日,我市突发上海返天人员返阳病例,根据市指挥部“三区划分”工作方案,社区专班迅速组织落实“三区管控”措施。

切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从严落实福利机构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及责任人员,强化防护物资储备,协调属地卫生医疗力量支持指导,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对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处置。应急期间对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老人、儿童“非必要不外出”,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轮班休息人员不准离开本地辖区。4月份以来,全市36所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第三针疫苗接种1633人,核酸检测328人。

二、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兜牢。1.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持续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准确把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对象和范围,摸排核实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和精准救助。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和市相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群”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截至目前,全市监测农村低保对象1825535279人,农村特困人员3732人,低保边缘家庭2750人,“三类”对象13093857人。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经排查,上半年,全市新增农村低保1459人,农村特困147人。

2.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调整公布社会救助标准。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城乡低收入标准,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为630/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50 /.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260/.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80/.月,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1260/.,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2016/.月,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945/.月,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为675/.月,从4月开始执行及时发放低保、特困供养救助金。1-6月城市低保56308879人,发放资金2216.17万元;农村低保1825535279人,发放资金5641.51万元;农村特困3732人,发放资金1900.91万元;城市特困412人,发放资金336.4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上半年临时救助1854人次,救助资金367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1-6月新增各类救助对象1912人,其中城市低保284人,农村低保1459人,城市特22人,农村特困147人。

3.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截至6月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394 ,半年发放基本生活费401.1元。当年新增孤1人,核减孤儿2人;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 人,核减3人。孤儿大学生助学16人,发放资金8.5万。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支资金30万元,购买社工组织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进行入户探视关爱服务活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开展了“点亮六一、共护未来”宣传月活动,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政策培训,培训52人次。在电视台、各村、镇服务中心电子屏播放了“关爱儿童”公益短片,各地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栏700多条,发放儿童政策指南1000多册。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5718 人,留守妇女2785 人。

4.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服务保障能力。聚焦站内照料服务,提升救助管理水平。严格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实行分类救助,制定完善站内及托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切实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好站内生活照料、寻亲发布、护送返乡、站外托养等救助服务,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救助对象,及时护送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突出救助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拓宽“寻亲”渠道,至目前,累计成功帮助45名身份户籍信息不清的长期滞留人员返乡回家部门联动常态化、推进街面主动救助工作。

5.持续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理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机制,增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服务监管能力,加强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提高发放管理水平,做到应补尽补、按月发放。至目前,核定9792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827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67万元。

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

1.持续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建设。印发《关于核定2022年度城镇社区经费标准的通知》,核定城镇(城市)社区经费;招聘57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完成笔试工作。

2.信息平台录入规范化。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指导街道(乡镇)录入621个村(社区)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全市621个村(社区)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更换工作。

3.分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遴选试点,印发方案,从各地申报的38个村(社区)中选定7个村(社区)为试点单位,召开全市“积分制”试点推进会,印发了我市2022年“积分制”试点实施方案,探索打造4个全市示范点、新打造3个 “积分制+幸福食堂”示范点,为我市创建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开展全市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工作,267家社会组织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填报《年检报告书》。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至目前,新登记社会组织7家(社团1家,民非6家),注销社会组织3家(社团3家),指导社会组织换届变更登记17家(社会团体14家、民非3家)。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工作,19家教培机构退出学科类教育培训市场,剩余5家按流程到社管局完成了“营改非”登记。

5.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加强地名信息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对市地名信息库中五大类6999条地名信息进行了核对、修改和更新。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实现了从地名命名更名到地名标识牌设置、地名标识牌维护保养等命名更名标识牌设置自然损耗维修一条龙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北湖片区路段设置了标准的标识名牌45个,桥梁标识名牌2;52个立杆损坏变形、标识牌面丢失、变形地名标识名牌进行了维修;对17条道路进行了拟命名、4条道路拟进行调整起止点。 编撰《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天门卷),弘扬保护天门地名文化。全方位收集编撰大典资料,拟定了编写提纲,完成天门市政府驻地聚落词条编写和2个乡镇聚落词条编写工作。

6.大力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慈善条例》,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上半年筹款总额256.26万元,继续推动慈善“阳光班”项目、“乡村音乐教育+童声合唱团”项目、“关爱儿童之家”项目,启动实施2022年“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和“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同时,大力开展援沪捐赠、天门市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首届“湖北数字公益节”线上培训会议、首届“湖北数字公益节”活动慈善医疗众筹项目、“一张纸献爱心”活动等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工作有序发展。投入150万元(包括本级福彩公益金18万元)财政资金支持7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1个志愿服务项目主动推进社会工作政策落实。对“五社联动·爱满荆楚”九真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了协调、指导和监督,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投入资金48万元,在16个乡镇推进社工站建设,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培训等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推广,提高志愿服务系统使用率实名注册志愿者总数为19.5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为15.25%,占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为65.23%。截至目前,天门志愿团体共计683个,志愿项目达到4124个,项目总时长超过432.28万小时加强激励,释放志愿服务事业活力。投入彩票公益金20万元用于支持九真镇子文村开展志愿服务试点项目

四、民政社会服务进一步改善优化。1.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支持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设施建设,选定杨林刘新村改扩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资金100万元,服务中心规划建筑面积850平方米,配套活动场所3000平方米,兴办老年人幸福食堂。目前已签订施工合同,9月可竣工。提档升级1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每个中心各补助资金10万元,有条件的3个村结合积分制试点运营,目前正在施工中。

2.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持续实施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406户改造项目28个,预算资金128万元,平均补助标准3160/户,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开展政府购买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列支36万元通过政府购买三方机构(江苏禾康),对300名特殊困难对象开展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定期对助老员及失能老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培训,共培训6场次,入户服务1800人次。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 截至6月享受高龄津贴人员32889人,享受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人员 634人。半年发放高龄津贴1073.1.万元;新增高龄老人2549人,核减2093人。推进高龄津贴管理系统与大数据对接。

3.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印发了《天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天门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案》,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单二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由市民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5月份对36所养老机构开展了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查摆问题63项,限时整改问题63项。开展养老机构防金融诈骗摸底排查和宣传活动,摸排36家备案管理养老机构,6家没有备案养老服务机构,3家注册有“养老”字样养老机构,通过各种媒体进行防金融诈骗宣传,开展宣传活动12场。

4.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推进移风易,倡导厚养礼葬。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拖市殡仪馆建设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骨灰堂主体工程已完工,加强对30个试点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和26个美丽乡村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和督导,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出台《天门市殡仪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对殡仪车辆的管理,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清明节期间平安祭扫服务工作

5.着力提升婚姻登记质效。做好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尾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活动继续推行免费颁证服务,继承和传播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在全市推进婚俗改革今年528日,婚姻登记处联合市委人才办、文明办等单位在此为10对新人举行了首届汉式集体婚礼颁证仪式。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项目,重点加强婚前辅导,从源头预防婚姻家庭问题。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总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再加压力、再添措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天门市民政局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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