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天门市民政局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健全完善“六大体系”,扎实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1.及时调整公布社会救助标准。2024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69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521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388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020元/人·月。
2.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全市保障城市低保7754人,农村低保3.41万人,农村特困3885人,城市特困51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37亿元。临时救助2188人次,支出485.14万元。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成果。组织排查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全年新纳入农村低保2023人,农村特困247人。
4.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做好站内生活照料、寻亲发布、护送返乡和站外托养、街面巡查劝导和紧急救助等服务。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6人次,护送返乡38人次。
(二)健全积极可持续的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体系。
1.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印发了《天门市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在渔薪、蒋场两个乡镇完成改革试点工作,11月召开了天门市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完成清产核资、建章立制和基础设施补短板评估工作,集中转移5个福利院120人。二是完成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完成8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皂市镇、拖市镇2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3个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新建城市社区幸福食堂8个、助餐点2个,全市城市社区助餐覆盖率达到53.5%,累计建成36个幸福食堂。三是开展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管理运营试点工作。以湖北养老服务网站和微信小程序2个系统为基础,推广入驻养老机构、助餐服务、卫生保洁等社会服务和高龄津贴申领、养老机构备案等政务服务,目前已实现8项政务服务线上办理,11项社会服务有序推行。四是开展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投入资金158万元,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2.53万小时。评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45人,发放资金3.76万元。
2.扎实开展老龄工作。一是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确定竟陵街道官路社区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对象。组织开展第十九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其中8件作品获奖。以“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协调多部门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二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截至12月,享受高龄津贴3.6万人,发放2317万元。享受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人员1528人,发放171万元。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微腐败专项整治。印发工作方案,组织三方审计发现公办养老机构14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健全儿童关爱保障体系。
1.严格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5人,发放资金749万元。开展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28人次,发放资金9万元。
2.加强儿童关爱服务。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3627份,流动儿童信息台账276份,全面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服务农村留守、困境儿童1.7万人次。
(四)健全社会事务服务体系。
1.稳步推进殡葬改革。一是推进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完成77处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布点规划编制。完成10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了中心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0%以上。白茅湖公墓二期项目已建墓穴2000座。二是推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印发《天门市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免除四项基本殡葬费用,殡葬公益属性更加突显,社会反响良好。三是稳妥有序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77个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殡葬服务能力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2.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一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7688例,申请离婚登记2466对,查询婚姻档案1282次,其中跨省通办46对。结婚登记3644对,较上年同期减少674对;离婚登记1617对,较上年同期减少207对;补发婚姻证2427例,较上年同期减少389例。二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在结婚登记窗口提供咨询服务29例,为新人发放婚姻课堂和文明婚俗宣传单1500余份;做好婚内心理调适和离婚疏导,截至目前,共提供离婚辅导服务260例,其中劝和194对;为56对新人举行了特色颁证,同时提供专业的婚姻辅导。三是持续推进婚俗改革。今年我市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区,出台了《天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向全市发出《抵制高额彩礼 弘扬文明婚俗》倡议书,全年开展婚恋辅导讲座和文明婚俗宣传活动共10余场。
3.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截至目前,核定1.13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587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共计 2158万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完成150份入户建档,150人次定期随访,50人次康复训练。
1.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一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总数385家,已有311家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填报年检报告,参检率达83%。二是按规定办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全年新成立9家社会组织,办理13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拟撤销12家两年未参检的“僵尸性”社会组织。三是做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区社会组织3634个,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945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2689个。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个,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训近20场次。
2.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2024年度筹集善款1786.28万元,统筹推进“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慈善“英才班”、“关爱儿童之家”等慈善项目,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社区公益基金管理,2024年筹款417.38万元,有筹款的村(社区)329个,运行社区公益基金比例达到50%以上。
(六)健全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1.扎实推进命名设标。以数公基“一标三实”为基准点,对全市地名地址数据进行核对、补全,完成了全市389条街、路、巷全面清理和部分起止点的调整。
2.做好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工作。引导乡镇群众自主上传地名信息,截至目前共有140余个乡村地名在百度、高德地图平台采集上图。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8类人员补贴发放精准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贯彻执行《湖北省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社区公益基金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突出源头治理,压实属地责任。
(二)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和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能力。计划开展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投资1.4亿元,建设7所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二是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加强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提高基层老年人协会建会率。开展“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工作。三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深入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提升家庭辅导服务能力。加强殡葬改革,计划开展白茅湖公益性公墓三期项目,投资约1.1亿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建设双穴墓地约2.6万余座。计划开展中心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拟新建 12个吊唁厅及餐饮、住宿、超市、停车场等配套服务用房。持续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健全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机制。四是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服务提升关爱活动,从体系建设、关爱服务、能力提升三大方面提质增效。
(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建功示范区行动,规范社会组织监管,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二是提高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区划界限管理,维护边界稳定。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城乡地名标志设置,清理违法违规地名,不断深化地名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
天门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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