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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760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民政局 文 号
标 题: 砥砺奋进新时代 社会救助保民生 ---我市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工作总结
砥砺奋进新时代 社会救助保民生 ---我市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28 14:18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我市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稳步发展,切实为困难群众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

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深入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事业体制机制,至2022年基本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制度性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二、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360/·月提高到630/·月,增幅达75%,农村低保标准由150/·月提高到450/·月,增幅达200%,农村低保占城市低保比例增幅达70%。城市特困标准由720/·月提高到1260/·月,增幅达75%,农村特困标准由333/·月提高到880/·月,增幅达164%,农村特困占城市特困比例增幅达51%。临时救助标准由665/··年提高到2000/·年,增幅达201%。十年来,市财政累计支出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0多亿元,共计保障各类困难群众近60万人次,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范围,2.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兜底脱贫。建立起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归集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在内的4万多名低收入人口信息,根据困难类型和致困原因,分类给予了针对性救助帮扶。

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推行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主动发现,推动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侵袭,适度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及时给予救助,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引导200多个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高效联动,兜底保障更有力度、有温度。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有力纠正了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了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市直25个部门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程序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了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健全,社会救助资源库日益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不断加强,做到了“逢进必查”“逢查必核”,救助对象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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