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3-17196 | 主题分类 | 社团管理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民政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
为进一步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我市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现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二)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三)社会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合法社会组织查询,请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查询。
二、举报内容
一般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鼓励并提倡实名向市民政局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举报受理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18号501室、509室
举报受理电话:0728-5288197
受理举报材料邮箱:tmshzz@163.com
天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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