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近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的工作提示》的文件,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摸底自查。根据工作提示明确的几点要求,结合近年来年度检查、随机抽查、换届审计、法人离任审计等情况,市民政局对全市正式成立登记的377家社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行动的社会组织名单。
二是进行分类整治。在摸底自查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交流讨论下一步的整治措施,请业务主管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涉及注销登记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开展清算并完成注销手续;涉及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指导开展整改并督促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手续;涉及撤销登记的,由业务主管单位予以确认后,市民政局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截至目前,拟注销社会组织3家,拟撤销社会组织8家。
三是形成常态管理。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措施,强化年度检查、随机抽查、换届审计、法人离任审计等手段,对长期不开展活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换届等社会组织及时督促指导开展活动,加强整改落实;对满足立案处罚条件的“僵尸型”社会组织,积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推动办理有关手续,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更新统计台账,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做好风险排查和预警工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延伸监管触角,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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