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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804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民政局 文 号 天民政函〔2022〕34号
标 题: 天门市民政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天门市民政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31 08:39


罗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社区工作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工作关心,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

我局收到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议案内容,明确由社区办具体承办。

目前,市委已经出台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的通知》(天办发〔20204号)文件,其中包含《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

一、建立了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发展体系。根据工作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资格水平等综合因素,设置社区正职、副职、委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四类岗位共18级的等级序列。

二、完善了待遇保障措施。一是按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标准落实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为社区工作者单独或集中购买大病救助险、意外伤害险,提高社区工作者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水平。社区工作者可参照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标准安排工作餐。二是规范发放津贴。取得大学本科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的250元、其他专业的每月150元。只取得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不分专业按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15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3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450元发放。三是社区工作者参照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标准,定期组织体检,建立调休轮休制度,同时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享受会员福利。

三、建立了激励措施。一是实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按照“事业岗位、事业待遇、择优进编、同等管理、依岗考核、动态调整”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城市社区书记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二是每年设置一定职数从村(社区)“两委”干部中专项招聘公务员,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


天门市民政局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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