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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805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民政局 文 号 天民政函〔2022〕26号
标 题: 天门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天门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31 08:41


戴雄伟、袁媛委员:

们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或“驻校社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自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提案委员联系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社会工作现阶段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天发〔20118号)、《天门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天发〔20119号)等文件,对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市持证社会工作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我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专业社工共计132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99人,社会工作师33人。

2.全市孵化本土社工机构3家,分别是天门市心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6年成立,主管单位是天门市妇联,业务范围包括家庭教育、心理辅导、婴幼儿心智开发、青少年成长训练、妇女素质提升、社会公益服务等;天门市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7年成立,主管单位是天门市妇联,业务范围主要是针对妇女儿童开展法律维权、家庭教育、身心健康、文化艺术、素质提升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天门市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9年成立,主管单位是天门市民政局,业务范围主要是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开展各类社工服务,进行社工课题研究,组织宣传、讲座、学术交流及培训等。

3.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4个文件的通知》(天办发〔20204 号)文件精神,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的政策,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15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3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450元的标准发放。

二、关于为中小学配备“驻校社工”

1.市民政局争取2022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引导补助)资金15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围绕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由第三方社工机构安排专业人员有效开展社工专业服务。

2.为加快推进天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民政局每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下一步,将鼓励中小学教师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聚焦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开展资源链接、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

3.以促进融合发展为切入点,探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的社工和志愿者力量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天门市民政局

20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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