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725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名称
天门市民政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天民政函〔2023〕2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天门市民政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5 08:17 来源:天门市民政局

程超、周海伟、徐南洋代表:

您三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非主城区村改居组织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三位对社区建设工作关心,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我局收悉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由社区办区划地名科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研究,该建议提出“村改居”后组织架构没有发生改变,未能享受行政村的优惠扶持政策,工作量增加但干部职数没有增加,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没有享受城镇社区的政策等方面问题,提出规范组织框架,加大基础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增加干部职数和人员、工作经费,建立新型城镇化的居委会工作机制等建议。

为及时办理建议案,2022年3月18日,市民政局派专人深入二龙社区、花园社区,就您三位所提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现场调查并与您三位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综合调查情况,我们认为皂市镇花园、二龙两社区确实已具备城镇社区的条件,应改变目前“行政村”的管理模式,纳入城镇社区管理范畴。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后,您三位所提的“规范社区组织架构、增加干部职数和人员、工作经费、建立新型城镇化的居委会工作机制”等建议都可迎刃而解。

2022年3月初,市委组织部已将二龙、花园两社区经费均已按“行政村”标准,纳入了市级财政预算,并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调整两社区的管理模式已不可能。我们只能等到2023年初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落实。

2023年初,我局请示市政府将皂市镇二龙、花园社区纳入城镇社区序列,但因财政困难而搁置。为推动议案办理,今年7月,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以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核定2023年度城镇社区经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将二龙、花园社区的人员工资报酬、“两险”待遇比照城镇社区执行,工作经费高于其他城镇社区平均水平。所需资金一部分由市财政局按全市行政村标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解决,不足部分由乡镇和社区解决。基本上解决了议案所提出的人员和经费保障问题。

对于您三位提出加大基础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的建议,不属于市民政局职权范围,应向相关部门反映。下一步,待财政形势好转后,我们将再次请示市政府,将二龙、花园社区正式纳入城镇社区序列进行管理,并指导皂市镇规范居委会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推进城镇社区治理。

天门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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