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23161 | 主题分类 | 社团管理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民政局 | 文 号 | 天民非变〔2022〕5号 |
标 题: |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天门市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我局于2022年7月13日收到你单位住所变更申请及有关材料,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变更事项:住所由天门市古城堤街48号变更为天门市竟陵街道陆羽大道西18号。
天门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