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天门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5 10:02来源: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每月上旬,由局办公室统计上月信息公开情况,并形成政务公开情况通报。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效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快速、高质量报送工作动态、救灾救济、优抚慰问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向中国天门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天门市电子政务内网报送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使用信息。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低保、优抚、灾害补助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信息。2016年,我局涉及的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上网公开,公开的资金做到了分配表、分配明细表、实际发放表之间的数据一致,救灾公示资金12271.2万元,低保公示资金18814.4万元,优抚公示资金3600万元。

  (三)统一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
  2016年根据《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以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在湖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系统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22条。在中国天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