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市民政局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每月上旬,由局办公室统计上月信息公开情况,并形成政务公开情况通报。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效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快速、高质量报送工作动态、业务信息等,安排专人负责向中国天门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天门市电子政务内网报送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使用信息。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信息。2020年,我局涉及的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上网公开,公开的资金做到了分配表、分配明细表、实际发放表之间的数据一致。2020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63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54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126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9000元/人/年,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止到2020年12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3265户47724人,共发放各类低保金26612.4万元,临时救助4715人899.45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在湖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系统累计主动公开信息被采用的58条。在中国天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全单位 | |
规章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
规范性文件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
其它主动公开文件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37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37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6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全单位 | |
行政许可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48 |
本年增/减 | 15 | |
处理决定数量 | 3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本年增/减 | ||
处理决定数量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全单位 | |
行政处罚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14 |
本年增/减 | 13 | |
处理决定数量 | 1 | |
行政强制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本年增/减 | 0 | |
处理决定数量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全单位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0 |
本年增/减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全单位 |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项目数量 | 2 |
采购总金额 | 118.64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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