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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天门市社会救助局 发文日期: 2020-11-23
来 源 : 天门市社会救助局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天门市社会救助局局长康波涛在线访谈解读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3 11:05 来源:天门市社会救助局

天门市社会救助局局长康波涛(右)走访困难群众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天门网“嘉宾访谈”栏目。今天我们节目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天门市社会救助局局长康波涛,就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与各位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康局长,您好!

康波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与各位网友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交流。

主持人: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重要任务,请康局长介绍一下什么是“兜底保障”?

康波涛:所谓“兜底”,顾名思义就是兜住民生的底线。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社会救助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关系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爱心和温度。

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职责,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主持人:社会救助关乎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请康局长介绍一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如何开展?

康波涛:近年来,我们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农村特困供养政策,落实贫困人口养老保险代缴政策,有效实施救急难,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明确“兜底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四种情形的建档立卡低保家庭:一是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特殊贫困家庭;二是家庭主要成员为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且无稳定收入来源,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贫困家庭;三是家庭主要成员因重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殊贫困家庭;四是因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致贫返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低保家庭。

二是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健全以入户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市乡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

三是加强动态监测。以未脱贫人口、不稳定已脱贫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及因疫情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为重点,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预警、及时排查核实、及时落实政策,消除兜底保障盲区。

四是强化大数据比对。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与省级核对系统联网运行,建立“收入+财产+支出”为导向的更为精准有效的新型核对方式,有效遏制“错保”等现象。

五是注重主动发现。各级驻村干部要主动发现报告,乡镇要发挥政府职能,将确实困难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主持人: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托底线、保民生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我市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展如何呢?

康波涛:今年以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一是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实现了有效衔接。我们会同扶贫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比对,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照料服务、疾病治疗、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3803人,其中集中供养1004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117人。

三是临时救助制度较好发挥了防止返贫作用。为助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防止脱贫群众返贫,我们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明确对象范围和类别,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拓展完善救助方式,对返贫人口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适当提高救助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3849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33万元,平均救助水平1904元/人次。

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力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已向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057万元,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主持人:今年受疫情影响,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想问一下康局长,下一步如何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康波涛:由于我省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程度最深,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巨大损失,对群众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带来强烈冲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需要更细、更实、更周到。

下一步,我们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力做好社会救助这项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的工作,使社会救助更加及时、透明、公正、有效,坚决守好脱贫攻坚最后一道“屏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一是高质量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依托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监测预警电子台账,及时录入更新有关数据;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对未纳入救助范围的逐户逐人摸底排查并建立动态联系机制,及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覆盖范围,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是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在坚持现有标准、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三是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四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做到应养尽养。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增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探访,及时了解疫情对特困人员生活的影响,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我们将坚持人民至上,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兜底民生保障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了解困难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用心用情用力做实做深做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和谐天门做出民政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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