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天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出台过程
市民政局组织专班认真学习研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历经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等阶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方案》。
三、总体框架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省政府办公厅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全文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遵循“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五、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六、重点任务。
提出5项重点任务,共16条具体措施。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括制定市级基本养老服务26项工作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2项措施。
(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包括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工作、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等4项措施。主要为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面向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等。
(三)推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包括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等3项措施。主要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部分适宜的基本养老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制定养老机构物业改造和持有支持措施、整合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等专项政策,如允许国有物业租赁时限延长至10年以上等。(四)稳步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包括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补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等4项措施。要求对新建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在市级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与政府投资平台合作建立养老服务资产管理运营公司,增加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等。
(五)探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提高家庭照护能力、推进宜居环境和居家适老化建设、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等3项措施。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推进适老化社区创建,积极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创新智慧养老模式,推进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等。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定期研究并推动解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政策落地。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绩效评估工作。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服务内容安全实施,对履职不力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要改革事项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
八、《天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说明
《实施方案》制发了《天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包含14项物质帮助、7项照护服务、5项关爱服务等三大类26个服务项目,其中既有面向特定群体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也有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分别明确了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及牵头责任部门。结合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天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下。湖北省清单共25项,我市增加1项经济困难老年人上门服务项目。下一步,清单内容将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