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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0822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标 题: 2020年天门市农资打假 实施方案
2020年天门市农资打假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7 08:4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春耕备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春耕备耕和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围绕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春季、夏季、秋冬季专项行动。秉持集中整治和常态化日常监管相结的工作机制,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把流通、使用关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件,确保农资市场依法依规有序运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一)迅速开展春季打假专项行动。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为重点地区,结合各农时农资需求和使用重点,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等四个方面,迅速部署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要立即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清查,对违规经营、达不到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条件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流动商贩的监管,加强对互联网领域电商平台经营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资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壮大,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农资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农资市场调研,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及时掌握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等春季农业生产所需重要农资供应情况。对农资供应短缺、影响春季生产的,要及时帮助组织货源,满足供应,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为秋季粮食丰产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查。根据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检测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坚决一查到底,并依法公布监测结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没收并及时销毁假劣农资。加强监督抽查,重点是:种子,注重纯度不合格、套牌生产、侵权假冒、未审先推等问题。肥料,重点查处养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合格率低、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农药,重点检查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标明成分未检出、擅自添加其他农药等问题。

(四)加强案件查处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同时,加强“两法”衔接,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趁疫情期间制假售假、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的行为及时会同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查处。适时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完善查处大要案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办案人员进行表彰。

(五)强化农资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农资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综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等信息,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诚信评价。建立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善于乡村广播大喇叭、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擦亮眼睛、提高认识,做到知假辨假不买假。畅通“12345”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渠道,建立和落实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

三、工作重点

紧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殖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重点地区,围绕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收冬种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节,聚集七大重点农资品开展专项治理。 

(一)种子。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侵权种子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依法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种子进行定期抽检,所抽品种进行真实性检测、品种纯度鉴定、水分、发芽率等指标的检测,确保供种安全。

(二)农药。重点查处违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隐性添加农药、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和限用高毒农药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

(三)肥料。严格规范肥料登记备案管理,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养分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

重点工作安排

3月,召开春耕备耕农资打假视频会议,部署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3-6,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对水稻、玉米、棉花种子和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农资领域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成分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同时要做好对大田农作物农资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化解相关农资纠纷,维护农民利益。

(四)9-11,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小麦、油菜种子市场监管,加强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五)在农资销售高峰期,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加强市场巡查,并开展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秩序。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落实工作经费,提供执法保障。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争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

(二)切实转变作风。农资打假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接诉即办,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工具,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动态,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严密防护措施。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每次检查人员,不超过5人,执法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执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终止其工作,及时上报情况,并做好就医、隔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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