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2968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名称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天农函〔2021〕6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3 14:50 来源: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李建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题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提出的建议问题分析准确,措施方法得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并做好如下工作:

1.保持扶持政策延续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精神,突出加强“两类”人员排查,堵塞政策漏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围绕“1+3”政策(安全饮水和两不愁三保障),适当延伸到五个一批政策,对全市脱贫不稳定户413户1159人,边缘易致贫户794户2383人开展了全面排查。通过系统比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打实落实一揽子政策,全面落实了医疗保障、政策兜底等各项帮扶政策,确保全员参保、应兜尽兜。截至目前,落实边缘易致贫户扶贫小额贷款18户58.2万元,“防贫保”84笔50.11万元;“两类对象”新纳入低保472人,达到524户860人;落实边缘易致贫户临时救助108人21.39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57人12.4万元;落实“两类对象”子女教育资助43人,落实危房改造29户,对没有参加医保的201人全部无条件纳入。通过一系列帮扶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了两类对象无返贫和新致贫。

2.确保资金投入广泛性。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市美丽办主动沟通对接,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到乡镇村开展实地踏勘。按照市美丽办整治类、示范提升类标准,统筹安排48个出列贫困村和25个非贫困村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同时统筹解决了佛子山镇方场村等3个出列贫困村的遗留问题和石家河镇卢岭村等18个非贫困村反映比较突出的实际问题,拟定项目建设资金9385万元。我们严格按项目建设计划安排,调整完善项目库,严格招投标程序,督导各乡镇在6月1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启动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3.保障人才支撑稳定性。一是做好前期驻村工作总结。安排全市各驻村工作队全面梳理、总结、上交历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扶贫日志。二是做好调整前的准备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吃透驻村政策变化要求,摸清驻村范围,持续对脱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能够率先实现振兴的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三是拟定新的驻村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主动加强对上对下和各行业部门联系,初步拟定全市驻村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4.保证产业发展持续性。一是持续推进扶贫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产业扶贫基础。依托全市特色优势农业布局,继续推进“天东双水双绿”、“天西蔬菜药材”、“天北四季瓜果”三大精品园区建设,不断夯实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同时落实好新型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的专项奖补政策,引导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产业,增强村集体带贫能力二是加强主体培育,进一步筑牢“经营主体+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在政策资金、项目、融资上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力度,提高经营主体带贫能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带贫益贫的质量和效益。三是做好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建立完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扩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的奖补范围,让更多的经营主体享受政策红利,调动经营主体在贫困村长期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同时落实好脱贫不脱政策,对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加大奖补力度,激活贫困户不等不靠,勤劳脱贫的内生动力。最后以实施“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为契机,做好巩固产业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形成产业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贫困户稳定增收不返贫提供坚实保障。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 9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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