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李选成、彭会高、彭淑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整体提升茅湖片区排涝抗旱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麻洋镇曾菱村、白桥村、朝阳村、十屋村、邱湾村、四屋村、张桥村、茅湖村、三湖村属于2018年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目前部分基础设施出现损坏,导致农田抗旱排涝能力不强。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明确项目建设优先序”的通知要求,我局将根据乡镇申请把麻洋镇茅湖片区等9个村纳入天门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库进行逐年建设。根据部门职责权限,西渠、河岭河、丁邱渠、幸福渠等渠道及水闸泵站的改造升级不属于市农业农村局管辖范围,建议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纳入改造计划。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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