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7408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名称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天农函〔2025〕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1 10:31 来源: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李选成、彭会高、彭淑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整体提升茅湖片区排涝抗旱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麻洋镇曾菱村、白桥村、朝阳村、十屋村、邱湾村、四屋村、张桥村、茅湖村、三湖村属于2018年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目前部分基础设施出现损坏,导致农田抗旱排涝能力不强。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明确项目建设优先序”的通知要求,我局将根据乡镇申请把麻洋镇茅湖片区等9个村纳入天门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库进行年建设。根据部门职责权限,西渠、河岭河、丁邱渠、幸福渠等渠道及水闸泵站的改造升级不属于市农业农村局管辖范围,建议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纳入改造计划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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