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30513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名称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天农函〔2025〕2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9 10:53 来源: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肖俊红委员:

您提出的为培养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带动农户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鼓励支持,积极对接。按省市政府相关政策,对于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有14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家,分别是天门市庄品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红日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鑫天农业蔬菜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元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水乡园虾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黄潭乡村旅游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铭禾农业蔬菜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领尚种养殖产业化联合体。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家,分别是天门市陆子米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军创茶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天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新坤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石家河镇雄星禽蛋产业化联合体、天门市天岳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是积极走访,摸底上报。不断为有潜力、有能力企业提供针对性帮扶,排查生产问题,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对接适合的相关政策,不断培育有潜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优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的相关优惠政策,助力我市农业产业化高速发展。继续鼓励龙头企业成立联合体,继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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