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王义方、张美平、胡雪飞、高兵祥、江拜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常态化农资打假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民购买“放心”农资。
一是查大案、端窝点,形成执法“强震慑”。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办”,严厉打击非法出售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品滥用药、制售假劣种子(特别是“白皮袋”种子)、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养分不足肥料等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已查处农药案件18起处罚18人,种子案件4起处罚4人。二是严准入、强抽检,把好农资“质量关”。以乡镇为单位,对农资经营门店、农资批发市场、农资生产企业逐一开展拉网排查,同时开展靶向抽检。针对往年抽检合格率偏低、投诉较多的品种,以及城乡结合部、边远乡镇等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今年上半年我局已抽检农资产品71批次(其中种子65批次、农药6批次)。
二、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减轻农民因农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完善农资纠纷调解机制。针对农资纠纷专业技术性强、举证难的特点,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投诉+检测+调解”联动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优先开展行政调解;对需要技术认定的,协调检测机构提供支持,降低农民维权门槛。
三、广宣传、畅维权,提高农民识假辨假知识和能力。
一是定期开展培训引导。今年3月,我局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农资经营”为主题,分三期举办全市农资规范经营培训班。全市累计600余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并现场签订《农资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上压实了诚信经营的主体责任。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农资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宣传。今年上半年我局累计张贴发放《致农资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00余份,提醒农资经营主体做到“三要”“五不”,引导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做到“五要”“五不要”;同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通过“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宣传活动,向农民和合作社普及农资选购常识、索证索票要点及维权途径,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的农资质量安全意识。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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