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2026年“双联”活动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刘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专项政策扶持拖市镇农产品品牌建设与运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贴合拖市镇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精准指出了镇域农产品品牌运营、公用品牌运用、产业链延伸等突出短板,对我市深耕“壹品天门”区域公用品牌、做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品牌扶持、认证奖励、包装补贴、人才培育四项建议,我局将逐项落实落地。
一是扩大公用品牌授权管理,支持拖市镇马铃薯、地瓜、大豆等特色产业经营主体,低成本、规范化使用“壹品天门”区域公用品牌,同步引导经营主体注册自有商标,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发展体系。
二是强化认证政策激励。在落实市级“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基础上,统筹涉农专项资金,对接拖市镇落实配套奖励,鼓励更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提升农产品品质公信力。
三是深耕电商人才培育。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整合专项培训资金,联动专业电商机构,面向拖市镇开展定向培训,重点培育本土带货主播、电商运营、品牌推广人才,盘活镇域电商直播基地资源,稳定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破解品牌流量不稳定难题。
下一步,我局将把拖市镇作为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试点乡镇,细化配套扶持举措,补齐产业链、品牌链、人才链短板,推动拖市镇特色农业从“规模增产”向“品牌增值”转型,助力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华中蔬菜集散基地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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