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钟翠平、涂红梅、丁明霞、阳高平、王宏波、孙永宗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类施策、优化培育体系方面
根据《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天办发〔2021〕5号)精神,我局持续深入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走访挖掘、审核认定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55家;至2025年底,总数增至168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8家、市级147家,梯队培育体系日趋完善。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推动企业技改扩规、提质增效。2025年,我局统筹产业集群、优质稻产业链、江汉大米种植基地等项目,累计投入中央及省级资金1906万元,有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在建项目实施,持续强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后续项目,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全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关于强化支撑、破解发展瓶颈方面
积极落实《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贷款贴息,2025年申报贴息462.49万元。之后将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拨改投”项目资金补助,多渠道解决经营主体融资发展难题。联合专业机构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投入中央资金164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375人,采用“理论+田间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实行小班管理、末位淘汰机制,学员满意度不低于95%。实施“头雁”培训项目。2025年培育“头雁”10人,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分三批组织25名种养大户、合作社带头人等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参加培训,完成农业科技领军企业人才和乡村CEO培训任务。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各项培训,储备农业人才。
三、关于完善机制、深化联农带农方面
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合作模式,将带动农户数量纳入龙头企业监测、项目验收、奖补资格等日常考核指标。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签订保底收购、订单收购协议,明确加价标准和收益分配方式;推广“五代”服务模式(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建立合同约束、台账管理、监督检查和激励引导四大机制,确保联农带农实效。目前湖北庄品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广优质稻订单种植45万亩,以“保底收购+加价收购”方式保障农户收益;湖北红日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立蔬菜种植基地58000亩,带动种植农户5800户,带动周边村镇发展蔬菜产业20万亩,为农民增收5亿多元;全市优质稻订单生产面积达44万亩,目前全市共有省级联合体8家、市级联合体6家,将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分类施策优化培育体系,强化金融、人才、配套设施支撑,深化联农带农机制,推动龙头企业梯次发展,构建主体强、联结紧、产业兴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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