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肖俊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市内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参展补贴,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与品牌升级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贴合我市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实际,直击市场拓展与品牌推广痛点,为我们优化政策扶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市农业发展现状,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乡村产业振兴战略部署,锚定农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力推动农业新型经济组织提质增效,积极搭建市场对接平台,组织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农交会、农博会、绿博会等重点展会,在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指出的,当前我市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在参展过程中,确实面临参展成本偏高、品牌影响力不足、政策支持缺位等问题,制约了经营主体市场拓展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我市农业品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制定以下落实举措:
一是搭建统一参展推广平台。统筹各类展会资源,筛选一批影响力大、针对性强的农业展会(如农交会、农博会、绿博会等),组织我市农业新型经济组织组团参展,实现“抱团参展、集中推广”。同时,依托展会平台,开展品牌推介、产销对接、技术交流等活动,推动我市农产品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提升本地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助力农业品牌升级。
二是健全政策宣传与落实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参展补贴政策,确保各类农业新型经济组织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推动形成良性发展循环。以参展补贴政策为抓手,引导农业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品牌培育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形成“政策支持—参展推广—品牌升级—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同时,结合我市农业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品牌,提升我市农业整体形象,吸引投资与人才回流,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持续动力。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优化政策举措,切实解决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参展难题,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与农业品牌升级。同时,也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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